青島財經日報訊 青島市財政局、青島市殘聯今天下發《關於做好殘疾人個體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補貼工作的通知》, 規定具有本市戶籍, 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在本市按照有關規定繳納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正常經營的殘疾人個體戶給予保險補貼, 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可于每年3月份到戶口所在地殘聯申請。
根據《青島市殘疾人事業“十三五”規劃》精神, 為適應城鄉一體化建設進程, 消除城鄉差距, 鼓勵殘疾人繳納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 扶持其個體創業就業,
殘疾人個體戶保險補貼, 涉及到殘疾人的切身利益和長遠利益, 可以解除殘疾人養老和醫療的後顧之憂。 據悉, 該政策按城鄉一體化進程調整為城鄉居民均可申請, 且無需再提供收入證明, 簡化了申請程式, 讓殘疾人少跑腿多辦事, 真正減輕殘疾人個體創業負擔, 提高其創業就業積極性。 我市對按照有關規定繳納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正常經營的本市戶籍殘疾人個體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