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是祖國的花朵, 也是每一個家庭的希望。 然而, 黑校車超載事件卻屢禁不止, 威脅著孩子們的生命安全。 近日, 臨海交警查獲了一輛非法運營的黑校車, 司機也因危險駕駛罪被檢方公訴。
臨海人陳某某是臨海人, 她有一輛空閒的麵包車, 因為附件有不少孩子上學路比較遠, 她就在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情況下做起了校車營生。
2017年6月15日一點半左右, 陳某某又跟往常一樣駕駛她的小型麵包車送學生去上學。 她從臨海市杜橋鎮一家教中心出發開往杜橋小學。 在途中碰到了巡邏的交警, 民警仔細向車內察看,
根據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刑法修正案(九)》之規定, 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車輛嚴重超員、嚴重超速, 以及違反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行為, 構成危險駕駛罪。
公訴人:“本案被告人, 陳某在從事接送學生的車輛, 核定載客是7人, 但實際載客17人, 嚴重超過額定乘員, 而且陳某所駕駛的車輛不屬於校車, 也沒有取得校車資格, 所以被告人的行為構成危險駕駛罪。 ”
庭審中, 陳某某對自己的行為供認不諱,
審判員:“被告人, 陳某某犯危險駕駛罪, 判處拘役一個月, 緩刑四個月, 並處罰金人民幣兩千元。 ”
校車安全關乎孩子的生命安危, 超載存在嚴重安全隱患。 《刑法》已將校車嚴重超載行為規定為犯罪行為。 校車所有人、駕駛人若受經濟利益驅使, 為追求效益最大化而無視他人生命安全, 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