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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神磊磊怒斥周沖「洗稿慣犯」,2018自媒體圈第一撕你怎麼站隊?

2018開年, 六神磊磊發文《這個事我忍了很久了, 今天一定要說一下子》, 手撕周沖引爆了自媒體圈。 文中寫道:作為寫作者, 常常被強行“拿走”標題、創意甚至原文, 找上門去對方卻駁斥說此乃“借鑒”。 比如謝文娟在2017年8月22日於公眾號“周沖的影像聲色”發表的《你的風陵渡, 我的鐵羅漢》, 標題和很多梗都是我在2016年9月22號給寶馬100年寫的推廣文。 1月24日, 周沖對此的回應是“沒有抄襲, 更沒有剽竊”, 直接甩出了法律意見書以證清白。 1月25日, 六神磊磊新發文《今兒就徹底扒一下周沖, 看是什麼成色》, 通過列舉截圖, 證明周沖此前還曾抄襲多位作者的文章並標明為自己的原創。

——什麼算抄襲?什麼算洗稿?什麼算剽竊?雙方各執一詞。

這件事上, 強烈支持六神磊磊。

作為一個寫作者, 類似這樣的事情碰到過很多次。 但是, 維權成本高, 舉證難。 而且, 就像在六神磊磊舉出了例子, 把周沖逐字逐句的“借鑒”列出來之後,

周沖的做法是:

一, 在公號上, 發了一篇《關於六神磊磊質疑本號簽約作者抄襲洗稿一事的相關解釋及法律聲明》。 證明自己沒有抄襲, 更沒有剽竊。

三, 但她貼的這些“法律意見”(而非她所說的“法律鑒定意見書”), 並不能說明問題。 因為版權保護的是形式, 很難保護創意、思想、內涵。 而“洗稿”的做法, 就是扒了人家的創意、思想、內涵, 把形式改一下。 這就成了法律的一個漏洞和黑點了。

從很多作者的維權經驗來看, “洗稿”可以說是無本萬利的, 目前法律也無法處置。

為什麼在自媒體興起之後, “洗稿”會成為一種新的、興盛無比的扒稿方式?

現在, 由於互聯網、手機終端已成為發表文章的最佳平臺, 人人都可以上傳文章, 沒有編輯, 沒有審稿, 自己說了算。 抄襲、扒稿, 那都不算事兒。 在不紅的時候, 關注的人有限, 沒人會注意;就算真的紅了, 被更紅的人當眾打臉, 那也沒啥, 你去告啊, 法律也拿我沒辦法;而且, 求助於法律的成本太高, 一般人耗不起那個時間和精力,

都不願找麻煩。 退一萬步說, 有人較真, 告了, 還贏了, 賠的那點雞碎那麼多的錢, 也沒有什麼大不了的。

抄襲或者扒稿, 利遠遠大於弊。

郭敬明被人告了, 板上釘釘地法院判決抄襲了, 十多年過去了, 他還沒有道歉, 反而成為成功模楷, 人生的道理越走越寬, 粉絲還能為他打氣, 說“人家抄你, 說明看得起你。 ”“你原創的都沒有人家抄的寫得好!”

另一種抄襲模式, 也一度成為討論熱點。 那就是, 有些數百萬字的網路長篇小說, 用的是寫稿(抄襲)軟體, 把數百本書都揉在一起了;只要你選擇某種模式, 它就會自動呈現已有的作品的片段, 供你選擇抄襲哪一篇。因為被抄的來源非常廣泛,單看還真的看不出來。之前的熱播的《錦繡未央》等作品,都陷入了抄襲風波當中。而在公號上,“洗稿”就是最常見的。整篇文章,行文、思想內容、表達方式,甚至圖片模式,都跟別人一樣,但是,細看,每一句話都是不一樣的,都經過改寫。你想查重都查不出來。

我也碰到過的另一種情況,就是一篇文章,前半段,約一千多字,一字不拉地抄我的,後面還有一千多字不認識。再一查,後面的一千多字,也是一字不拉地抄別人的。作者把兩篇拼在一起了,署上了自己的名,完美地避開了“原創”功能。更可惡的是,有人扒了我的兩篇文章,拼在一起,字數刪得很少,意思全變了,還用我的個人照片,並起了聳人聽聞的標題——朋友紛紛來問我是我寫的嗎。我投訴,還不行。

這種利於剽竊,不利於對原創者的局面,到底應該如何破局呢?

供你選擇抄襲哪一篇。因為被抄的來源非常廣泛,單看還真的看不出來。之前的熱播的《錦繡未央》等作品,都陷入了抄襲風波當中。而在公號上,“洗稿”就是最常見的。整篇文章,行文、思想內容、表達方式,甚至圖片模式,都跟別人一樣,但是,細看,每一句話都是不一樣的,都經過改寫。你想查重都查不出來。

我也碰到過的另一種情況,就是一篇文章,前半段,約一千多字,一字不拉地抄我的,後面還有一千多字不認識。再一查,後面的一千多字,也是一字不拉地抄別人的。作者把兩篇拼在一起了,署上了自己的名,完美地避開了“原創”功能。更可惡的是,有人扒了我的兩篇文章,拼在一起,字數刪得很少,意思全變了,還用我的個人照片,並起了聳人聽聞的標題——朋友紛紛來問我是我寫的嗎。我投訴,還不行。

這種利於剽竊,不利於對原創者的局面,到底應該如何破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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