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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同居不結婚,你能接受嗎?我不能接受!

有人認為, 大家都追求自由, 愛情, 那以後幹嘛不只同居不結婚呢。 這樣誰不滿意誰直接走人不就可以了 , 也不要那麼煩了。 反正現在婚姻在一些人看來不就一張紙麼, 有了不還是該出軌的出軌, 改偷情的偷情, 並沒有什麼約束力。 而只同居不結婚, 顯然可以免去很多問題。

但我認為婚姻是神聖的, 不可褻瀆的。

一個人如果精神和經濟能力高度獨立, 自己獨身一人就可以過得很好, 這裡的「很好」包括且不限於生活品質、社交和性生活, 偶爾戀愛, 那麼「婚姻都不考慮了」為什麼還要做同居這種多此一舉的事, 一輩子戀愛不就很好了麼, 兩個人生活反而有可能影響自己以前的生活節奏和生活品質……

婚姻並不僅僅是保障夫妻雙方各自的利益, 更有保障子代合乎世俗和法律地獲得父母雙方物質、精神投入的功能在……

我認為考慮一輩子隻同居不結婚的人, 根本沒有經歷過穩固真摯的戀愛關係, 而且我也有理由懷疑此類人的原生家庭 帶給ta的記憶中「親密關係極其惡劣」, 不具備習得性的建立親密穩固關係的主觀能動性, 請問和這種人「同居」你認為真的會好過嗎?

同居和結婚就是兩碼事。 婚姻是確定了一種社會關係,

既:一旦我們確定結婚, 那麼我們從今往後就開始履行一種以婚姻為前提, 兩個人為主體的新的義務, 包括孕育下一代, 撫養並培養;贍養父母, 將對方的父母(家人)視為法定意義上、道德出發點上需要關照的人;婚姻的兩個人將不相干的兩個家庭互相介紹認識, 並利用對方的社會資源, 還有羅列不過來的各種義務和權利。

那麼你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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