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認為, 大家都追求自由, 愛情, 那以後幹嘛不只同居不結婚呢。 這樣誰不滿意誰直接走人不就可以了 , 也不要那麼煩了。 反正現在婚姻在一些人看來不就一張紙麼, 有了不還是該出軌的出軌, 改偷情的偷情, 並沒有什麼約束力。 而只同居不結婚, 顯然可以免去很多問題。
但我認為婚姻是神聖的, 不可褻瀆的。
一個人如果精神和經濟能力高度獨立, 自己獨身一人就可以過得很好, 這裡的「很好」包括且不限於生活品質、社交和性生活, 偶爾戀愛, 那麼「婚姻都不考慮了」為什麼還要做同居這種多此一舉的事, 一輩子戀愛不就很好了麼, 兩個人生活反而有可能影響自己以前的生活節奏和生活品質……
婚姻並不僅僅是保障夫妻雙方各自的利益, 更有保障子代合乎世俗和法律地獲得父母雙方物質、精神投入的功能在……
我認為考慮一輩子隻同居不結婚的人, 根本沒有經歷過穩固真摯的戀愛關係, 而且我也有理由懷疑此類人的原生家庭 帶給ta的記憶中「親密關係極其惡劣」, 不具備習得性的建立親密穩固關係的主觀能動性, 請問和這種人「同居」你認為真的會好過嗎?
同居和結婚就是兩碼事。 婚姻是確定了一種社會關係,
那麼你能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