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管理新規6月1日施行!70歲仍可申領駕駛證!

農業部日前公佈了《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駕駛證管理規定》和《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登記規定》, 將於6月1日起施行。

《拖拉機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拖拉機登記規定》《聯合收割機及駕駛人安全監理規定》3個部門規章優化整合為《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駕駛證管理規定》《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登記規定》2個部門規章。


將拖拉機行駛證、聯合收割機行駛證2個證件合併為1個行駛證件, 駕駛證件和行駛證件分別實現“兩證合一”, 讓農業機械和農民機手“一證上崗”。

取消證件補發需提交遺失聲明的規定。 取消駕駛證考試需攜帶准考證並按特定順序考試的規定, 取消駕駛證實習期。 取消拖拉機辦理停駛、複駛的要求。

對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登記機型和駕駛人准駕機型按產品結構特徵進行重新分類, 強化科學管理。 依法明確對拖拉機運輸機組駕駛人實施道路交通違法違章記分制度, 明確拖拉機運輸機組登記時必須提交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 強化道路交通安全。

加大對違規失職行為的監督處罰, 明確了考試工作人員的監考要求和農機安全監理人員的紀律要求。 增加了對以不正當手段辦理業務的申請人和違規辦理業務的監理人員給予處理的規定,

強化行業自律。

農機監理機構要面向公眾公開辦理業務相關事項和需要提交的全部資料, 並在相關網站上發佈, 明確申請人可以通過網上或電話預約考試, 提升服務水準。

明確了新機免予安全技術檢驗的規定,

增加了在居住地辦理相關業務的規定。 設立了駕駛證註銷後有條件恢復的制度, 允許境外人員申領駕駛證, 以制度創新提升監管效能。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