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築夢新時代 開啟新征程——甘肅檢察機關為未成年人托起一片純淨天空

“我將在大學校園裡努力學習文化知識, 繼續學習做人做事, 不辜負檢察官、學校、老師、同學和父母的關愛與挽救, 以良好的表現感恩和回饋社會。

”某大學在讀學生小高說起高三那年的事情, 依舊在懺悔。

這起案件被最高人民檢察院在2016年防治校園欺淩與暴力新聞發佈會上作為十大典型案例之首予以發佈。

據瞭解, 針對小高這樣的未成年人, 近年來全省檢察機關堅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針和“教育為主, 懲罰為輔”原則, 認真落實未成年人與成年人共同犯罪分案起訴、羈押必要性審查、法律援助、親情會見、合適成年人參與、社會調查、犯罪記錄封存等一系列刑事訴訟特殊制度, 積極開展涉罪未成年人教育矯治工作, 盡最大可能挽救每一名涉罪未成年人。

全省檢察機關還堅持“雙向保護”原則, 推動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證和保護制度, 一次性完成詢問、檢查等取證工作,

最大限度保護未成年人隱私, 並始終關注未成年被害人的入學、心理、資金等司法救助工作, 幫助未成年被害人走出困境。

為減少不當羈押對涉罪未成年人造成的“交叉感染”和“標籤效應”, 全省檢察機關積極依託社會力量建立觀護教育基地或者觀護點, 重點對犯罪情節較輕、主觀惡性不大, 但在本地無固定住所、無經濟收入來源、無有效監護條件的“三無”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取保候審、監督考察和幫教場所。 目前, 全省已建立觀護教育基地43個、觀護點24個, 考察幫教、矯正救助涉罪未成年人170名。

遵循“司法專業化與幫教社會化相結合”的工作思路, 省檢察院制定或會同省法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出臺了《加強未成年人刑事檢察工作的意見》《附條件不起訴工作暫行規定》《關於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開展法律援助工作的實施辦法》等12項制度規定,

進一步完善了司法機關辦理未成年人案件相關配套制度, 確保了辦案有章可循、權責明晰、協作高效。

“讓涉罪未成年人迷途知返, 成為社會有用之人, 是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的出發點, 也是落腳點。 ”省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華風表示:“對於性質惡劣、手段殘忍、社會危害性較大的未成年人犯罪, 依法進行必要打擊, 做到寬容而不縱容。 ”

與此同時, 全省檢察機關堅持零容忍態度, 加強立案監督, 積極介入偵查引導取證, 對成年人性侵、拐賣、傷害、虐待、綁架、遺棄以及教唆、脅迫、誘騙、利用未成年人等各類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依法從快辦理,

堅決斬斷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 最大限度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2017年, 全省檢察機關共依法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55件476人, 起訴578件807人。

“未成年人檢察工作, 預防很關鍵。 ”省檢察院未成年人檢察處處長劉向民介紹。 為此, 全省檢察機關建立檢校合作長效機制, 配備了263名檢察官兼任中小學校法治副校長、輔導員, 充分發揮崗位優勢, 將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和未成年人幫教工作有機結合。 省檢察院還聯合省教育廳組織開展為期三年的“法治進校園”全省巡講活動, 深入1501所中小學校、職業學校開展巡講1495場次, 受眾學生達91.58萬人次, 取得了良好效果。 2017年, 巡講活動被列為全省法治為民10件實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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