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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自身安全,你的不理解,比勞累所帶來的壓力還要大

1月23日, 青海大學附屬醫院某急診醫生值完夜班後突然猝死, 經搶救後死亡, 其最小的孩子僅五個月大。

醫院負責人在面對記者採訪時,

說了一句很到位的話:“醫護人員的自身安全, 病人及家屬的不理解, 比勞累所帶來的壓力還要大。 ”

這應該是醫療從業者現在的一種共識:相比于勞累, 人身安全和來自病人及家屬的不理解, 更讓人難以接受。

當然, 如果願意換心比心。 換成患者角度, 這句話其實可以改寫為:相比病人家屬的勞累, 病人的人身安全和來自醫生的不理解, 更讓人難受。

立場決定腦袋, 絲毫不奇怪。 旁觀一個很有爭議的醫療糾紛事件, 醫者會情不自禁地倒向醫方, 非醫方會情不自禁地倒向患方, 這是現象。

一個醫療前輩曾經專門提醒我, 真相未出的前提下, 評論者輕率的倒向任何一方, 其實都是不負責任的行為。

這句話, 我引以為戒。

身為醫生, 我們很容易看到醫生會勞累, 會猝死, 會壓力重重。 但我們極少會看到, 病人也會勞累, 會猝死, 會壓力重重。

我們只想解決令自己痛苦的問題和麻煩, 但與此同時, 很容易忘記了別人也正在面對一樣的痛苦和麻煩。 這也是常態。

只愛護自己的生命, 不愛護別人的生命。 或者只愛護別人的生命, 不愛護自己的生命。 在我看來, 都算不上真正意義上的尊重生命。

尊重生命——就是別人的命和我的命一樣重要。 醫生, 要尊重病人的生命。 病人, 也應該尊重醫生的生命。

在命運面前, 生命是脆弱的, 哪怕是醫生, 也難逃這種定律。 醫生猝死在醫院, 說明醫生不是萬能的, 說明醫療的能力是有限的, 說明生死無常, 甚至包括醫生在內,

誰也不知道誰是下一個被死神帶走的人。

以上內容可以提煉成兩點:

1. 病人有責任讓醫生感受到尊重, 醫生也有責任讓病人感受到尊重。 在病人和醫生發生矛盾爭執時, 管理仲裁機構要讓醫生和病人都感受到尊重。 沒有被“接收”到的尊重, 很可能是不存在的。

2.尊重生命定律。 生命是不完美的, 醫療也是不完美的。 死神要帶走一個人, 再好的醫院和醫生, 也救不了命。 遷怒醫生不完美, 無濟於事, 改變不了結果。 人定勝天, 通常只是人類自大和自強編造的謊言。

在一個好醫療秩序的建設中, 管理仲裁機構的責任>醫生和病人的責任。 得出這個排序的邏輯是——權力越大和資源越多, 責任越大。 但這不等於說, 作為社會個體, 我們就應該以制度之惡為藉口而放棄了自己的責任。

我尊重我的每一個病人, 儘量讓Ta接收到這種尊重, 這是本分。 至於病人怎麼對待我, 那是一種運氣, 人的運氣總有好壞。

對不起, 好像多提了一點, 但它真的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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