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結婚十多年了,
而在這些年裡我多半都是在娘家度過的,
平時我要上班,
兩個孩子大的六歲了,
小的才兩歲,
孩子總得有人管,
但是公公婆婆不給我們看孩子,
沒辦法我就把孩子送到我媽家讓我媽看著。
娘家離我上班的地方比較近, 平日我大多時間在娘家, 想想婆婆每月除了跟我要生活費, 有時也憋屈, 傷心時就只能自己安慰自己, 我們自己的日子自己過, 公婆幫忙是情份, 不幫忙是本份, 也就不指望了。
當初我從懷孕一直到我生下大兒子, 都是我媽來婆家伺候我, 而婆婆就只給了幾次小米, 而且每月來的特準時, 每次來送一斤小米, 拿走一千塊生活費。
生老二時我沒那麼幸運, 娘家媽在我坐月子的時候做了手術, 老公叫來婆婆待候我月子, 孩子的尿布婆婆看見都裝個看不見, 月子裡每天兩頓飯, 都是幹的, 沒有一點湯, 我實在咽不下, 我只能下地自己煮點小米粥,
幾個月前, 我把三萬塊錢借給了我哥哥, 當時老公也同意, 幾天前小叔找我們借錢買車, 老公說錢借給我哥了, 等還了再借給小叔, 誰知婆婆竟去我媽家找哥要錢, 還罵我爸媽靠女婿活, 我爸氣憤的在自己臉上扇了幾巴掌, 最後還把我媽氣著住院了。
想想真可氣,
世上哪有這樣的老人,
可攤上了又有什麼辦法呢?不過以後生活費我不想給了,
又怕老公不同意,
可這錢也有我掙的一份,
我告訴老公以後要給他爸媽生活費,
必須也得給我爸媽,
不然就都別給。
朋友們, 我這樣做的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