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 我國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一些突出問題尚未解決, 城鄉區域發展和收入分配差距依然巨大。 因此, 廣大城鄉依然有不少需要扶助的貧困弱勢群體, 他們對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的要求同樣與日俱增。
張軍指出, 律師是公共法律服務的主體, 要深入推進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值班律師和律師調解三項工作, 引導律師在涉法涉訴信訪、城市管理執法等法律事務中發揮更大作用, 努力為更加需要扶助的基層群眾服好務。 公證處、司法鑒定機構、司法所、基層法律服務所等都不能忽略他們最基本的法律服務需求,
張軍部長要求, 法治宣傳教育、律師、公證、法律援助、司法鑒定、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和監獄、戒毒、社區矯正等各項工作, 都要在新時代大背景下找准定位。 司法行政各項工作相互之間沒有邊界, 決不能“各唱各的調”, 必須以建設公共法律服務體系為總抓手, 統籌推進、相互促進、相得益彰。
對於張軍部長提出的“法律扶貧”工作要求, 遼寧省司法廳廳長林志敏感觸很深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