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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農戶口,土地被收回的三大原因,農民朋友需要注意!

2014年國家就發佈了《關於進一步推動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 未來將會全面建立城鄉同一的戶口登記制度, 取消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 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 隨著此項政策出臺之後, 部分農村已經在開始取消農業戶口的試點工作, 杭州、溫州等地都紛紛在推動這一政策的落地與執行, 不過在取消農業戶口執行時, 許多農民朋友都反應自己在農村的土地被收回, 這是怎麼回事呢?取消農業戶口會收回農民的土地嗎?

其實取消農村戶口只是取消了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的區分而已, 只是讓農民朋友享受到城市居民一般的醫療、教育、就業等方面的福利待遇, 而農民在農村享受到的權益則不會改變, 也就是說取消農業戶口並不會收回農民手中的土地, 在土地確權過程中國家就明確提出, 將會保障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長久不變!那麼取消農村戶口時,

為什麼有一些農民朋友的土地會被收回, 其實主要是由於這三大原因!

土地徵收

在農村以及城市的發展過程中, 土地徵收事件非常常見, 所以大多數農民朋友失去土地也是由於土地被徵收了,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二條規定: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 可以依法對土地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予補償!大部分農民朋友土地被收回也主要是由於這個原因!

土地長期閒置

土地帶來的收益過低, 成為了許多農民朋友心中的痛, 所以大多數農民朋友都選擇進入到城市, 而將農村的土地長期閒置荒蕪, 但是隨著《農村土地承包法》修訂案出臺之後, 在其五十九條中規定:承包方連續兩年以上棄耕拋荒承包地, 發包方可以收取一定的費用, 用於土地耕作;連續三年以上棄耕拋荒承包地的, 發包方可以依法定程式收回承包地!

違規使用土地

在《土地管理法》中第七十四條、七十七條、七十八條中規定:農民朋友通過違規違法手段佔用耕地、騙取批准或者將耕地另作他用, 都是屬於違規使用土地行為, 對於這一類土地將會予以收回, 如果當事人拒不歸還, 將以非法佔用土地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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