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婆婆肯定是兩個國際的人, 真實的水火不相容, 其時我和前夫還在一同的時候, 前婆婆就成天找我茬, 還在我前夫面前搬弄是非, 所以說, 我的上段婚姻的失利, 前婆婆功不可沒。
離婚的時候, 我是什麼都沒拿, 隻身一人離開的。 其實房子是我和前夫一同買的, 可是有前婆婆在裡邊搗亂, 用腳趾頭想這房子都不會給我, 我也懶得煩, 所以沒計較。
前夫對我挺好, 離婚時他就許諾過, 今後還是朋友, 有困難都可以找他幫忙。
我爸爸的身體欠好, 家裡為了給我爸爸看病幾乎用盡了家產。 為了掙錢, 我每天早出晚歸, 在外還找了一份兼職, 儘管辛苦, 可是只要爸爸身體好, 付出再多都值得。
我家很偏很小, 接近工廠, 環境欠好。 醫師建議讓我們換個居處, 這樣對爸爸的康復也有好處。 正好我朋友的一個親屬要賤價出售自己的房子。 可是我們沒有存款,
第二天, 前婆婆來到了我家, 手裡拿著一個紙袋子。 前婆婆把紙袋遞給我, 很不甘願的說:“真好意思要錢, 拿去!”
我翻開一看, 裡邊只要一萬元。 前婆婆搶著說:“借錢沒有利息誰情願借?1萬給你,
聽她的意思, 我拿了1如果年內要還他們5萬?這簡直就是比高利貸還要黑啊。 我氣得直接就把前婆婆趕出了家門。
人窮志氣不能窮, 不論怎麼樣, 我要是拿了那錢, 我就是把我自己都給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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