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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多措加強政法隊伍建設 公檢法領導要有法律知識背景

近日, 自治區黨委出臺《關於新形勢下加強政法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對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加強全區政法隊伍建設工作作出部署。

其中, 明確要求法院、檢察院、公安、國安和司法行政部門等領導班子內應具有法律專業人才。

《意見》指出, 加強黨委政法委領導班子規範化建設, 區市縣黨委政法委書記一般由同級黨委常委擔任, 其任免應認真執行幹部雙重管理有關規定。 發揮黨委政法委熟悉瞭解政法幹部的優勢, 依託政法委協助黨委及其組織部門加強政法部門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 法院、檢察院領導班子應有一定比例的入額法官、檢察官, 院長、檢察長原則上應當具備法學專業知識或法律職業經歷。 公安機關領導班子應有一定比例的法律專業人才, 局長由同級政府副職兼任。 國家安全和司法行政部門領導班子應有法律專業人才。

法院、檢察院、公安部門領導班子正職在同一職位任職滿5年的有計劃的交流, 在同一職位任職滿10年的必須交流, 副職領導成員在同一職位任職滿10年應當交流, 並完善執法司法關鍵崗位、人財物重點崗位定期輪崗交流制度。

《意見》要求, 各級黨委政法委、政法機關要建立政治輪訓制度, 每兩年對領導幹部進行一次集中輪訓, 另還要求建立政治督察制度, 確保政令暢通, 令行禁止。 建立優秀師資庫和課程庫, 自治區黨校、寧夏警官職業學院要全面落實培訓任務, 根據學院短板, 選配授課教師和課程, 提供功能表式服務, 提升培訓效果。 健全黨委定期聽取政法隊伍建設彙報制度, 各級黨委常委會每年至少專題研究一次政法隊伍建設工作,

指導工作、強化領導, 解決問題。 為破解人才瓶頸問題, 我區將放寬反恐處突、智慧財產權、金融證券等領域急需緊缺人才准入標準。 打通政法機關與院校、法學研究機構、律師界人才流動壁壘, 多管道選用審判、檢務、偵查專家。

《意見》共8部分29條, 明確了新形勢下加強全區政法隊伍建設的指導思想和基本要求, 並就加強思想政治建設、履職能力建設、全面推進政法領域改革、加強紀律作風建設、加強政法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隊伍建設、健全職業保障體系、加強組織領導等7個方面, 提出了具體實施意見。 《意見》成為推動讓法治成為寧夏未來發展核心競爭力的重要標誌。 目前, 全區政法幹警有16000多人,

約占全區公務員隊伍的46%, 管好建好政法隊伍, 意義重大。

來源:寧夏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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