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友是大學同學, 我是農村的, 她是市里的, 為了和她在一起, 大學畢業後, 我就去了她的城市發展。
畢業後, 我們兩個人也見了雙方的父母, 爸媽也都同意了。 然後租了一個房子同居了, 想著先工作兩三年, 等有了一定經濟能力的時候再結婚。 但是這個時候意外發生了, 女朋友懷孕了, 但是想想我們兩個剛畢業工作沒有多久, 也沒有多少錢, 實在無力撫養這個孩子, 我就動了把孩子打掉的念頭。 但是女朋友的身體不是很好, 我怕打掉孩子後對她的身體有影響, 而且她並不想打掉孩子, 所以我們就打算留下孩子,
因為她懷孕了, 再加上身體也不好, 需要有人照顧她, 於是我給我媽打電話讓她過來。 我媽也很重視這件事兒, 第二天一大早就坐車過來了。
女友懷孕了, 結婚日期也得提前了,
一天晚上吃完飯, 我們倆和我媽商量了這個事, 沒想到我媽不樂意了, 她說既然懷孕了, 那沒必要舉辦婚禮了, 不用花那個冤枉錢, 彩禮什麼的也不用給了, 反正都是一家人了。 當時女友聽完, 就氣哭了, 說, 我一個清清白白的黃花大閨女, 現在懷了你兒子的孩子, 也是你的孫子, 你怎麼能這麼無情。 你是不是覺得我爸媽不在這裡, 我就好欺負, 既然你們這樣, 也不要怪我無情, 我明天就去醫院把這個孩子打掉。 說完, 女朋友哭著進了房間。
我回到臥室, 去安慰女朋友, 她哭著對我說, 我爸媽把我當個寶, 結果現在到好, 你媽把我當根草。 就因為我懷孕, 你媽現在婚禮也不辦, 彩禮也不給, 這分明是看不起人啊。 我把她安慰好了之後, 就去找了我媽, 我媽說, 兒子, 反正她已經懷孕了, 肯定不能把孩子打了, 難不成我不辦婚禮不給彩禮她就走了?你啊, 也不能太寵著她, 什麼都由著她,
而我呢, 夾在中間左右為難, 不知道怎麼辦才好。
一個多月過去了, 我媽跟我女友一句話也不說, 兩個人誰也不理誰, 而我成了傳聲筒。 我每個月都帶女友去醫院做一次檢查, 醫生是我的好朋友, 第五個月的時候, 他偷偷告訴我是個男孩。
一天下班後, 我回到家, 女友和我媽都已經吵開了, 還是為了婚禮和彩禮的事, 我當時沒辦法, 只能把女友拉到房間裡。 女友哭著的對我說, 如果你媽不同意婚禮和彩禮, 我明天就去醫院把孩子打掉, 你不要以為我嚇你, 我說到做到。
我當時沒辦法, 走到客廳直接對我媽跪下, 求著她說:“媽, 我求求了, 你真的別鬧了, 再鬧你的孫子就沒了, 如果我不能跟她結婚, 我也不會跟其他的女人結婚的。 你不是一直想要個孫子嗎, 我醫生朋友說這是個男孩, 你真的忍心你的孫子沒了嗎?媽啊, 你再鬧下去, 這個家真的要毀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