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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夏灣七萬元的故事

如果有一天你丟了錢, 你會怎麼樣?很失落、很傷心?又或者是憤怒和自責?

如果你丟了很大數額的錢財, 你會不會更抓狂?

像小編這樣的馬大哈經常丟飯卡都心疼的人如果丟了這麼多錢,

那還不得暈倒在路邊。

2018年1月19日8時, 拱北派出所接到群眾劉先生報警稱其在夏灣新海利美食街路口附近遺失了七萬余元現金。 接到報警後, 民警立即趕赴現場。

據瞭解劉某為夏灣村人, 當天從家中騎自行車到珠海中西結合醫院的途中, 由於路途顛簸, 不慎將放置在自行車上皮包掉落在途經的路上, 其到醫院後發現並報警求助

因為劉先生經過的路途較長, 時間跨度大, 所以查詢難度也較大。 但是咱們的民警叔叔還是非常給力的! 接警民警瞭解始末後, 立即通過查看監控視頻, 在其中一條村道監控視頻中模糊看到劉先生在路過該路段時, 包掉落在了路邊。

十餘分鐘後, 一位女士路過此處, 拾起了該皮包。

因為掉落地點距離監控設施較遠, 視頻只能模糊的看到是女性, 而面貌特徵完全看不清楚。 根據這條線索, 民警加班加點對周圍群眾走訪, 最終找到拾取該皮包的女士, 並確認包內財物完好無損。

1月19日晚, 岳女士來到派出所將財物歸還給失主劉先生。

為員警叔叔瘋狂打call

看到這裡, 小編不禁要為民警和拾金不昧的岳女士打call啦!

盧梭曾說過, 善良的行為使人的靈魂變得高尚, 我們要相信世界上還是好人多的, 社會還是有滿滿的正能量!

同時, 小編也要在這裡普法啦~

根據刑法第270條【侵佔罪】:凡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或他人的遺忘物占為己有, 數額較大、拒不退還或拒不交出的行為, 就構成侵佔罪, 要受到刑事處罰。 侵佔罪, 一般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其他嚴重情節的要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該罪是告訴才處理, 也就是屬於自訴案件, 依法不屬於公安偵辦)

珠海網警在這裡還提醒大家:自己的財物一定要保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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