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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四十次會議

吉林日報1月22日訊(姜新 記者何琳娣), 1月22日吉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次會議在長春舉行。

吉林省人大常委會常務副主任馬俊清、副主任房俐分別主持了兩次全體會議。 副主任陳偉根、車秀蘭、李龍熙, 秘書長袁洪軍及委員47人出席會議。 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高福平參加會議。

副省長侯淅瑉, 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負責人, 省人大各專門委員會組成人員, 省人大常委會各工作機構和辦事機構負責人, 省直有關部門負責人列席本次全體會議。

第一次全體會議聽取了省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車黎明作的關於修改《吉林省城鎮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的決定(草案)的說明;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駱德春作的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審查報告、關於省十三屆人大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審查報告;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安桂武作的關於吉林省2017年經濟運行情況的報告;省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駱孟炎作的關於提名劉金波為吉林省副省長的說明;聽取了擬任命人員的供職發言。

經過分組審議後, 舉行了第二次全體會議。 會議通過了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稿;通過了省十三屆人大一次會議議程草案、日程草案, 省十三屆人大一次會議主席團和秘書長名單草案,

省十三屆人大一次會議列席人員名單;通過了《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吉林省城鎮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的決定》;通過了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審查報告, 關於省十三屆人大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審查報告;通過了人事任免事項, 決定任命劉金波為吉林省副省長、公安廳廳長。 會上, 被任命人員進行了憲法宣誓。 馬俊清向被任命人員頒發了任命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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