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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我爸媽陪嫁的房子,婚後變成了婆婆一家的私人財產了

我和老公結婚四年多了, 結婚的時候, 老公家的條件不是很好, 婆婆以要準備婚房沒多少錢為由, 只給了一萬一的彩禮, 可是直到結婚後, 也沒見婆婆提婚房的事情, 最後只能跟婆婆還有小舅子住一起了。

​​​後來我懷孕了, 老公覺得住一起不合適, 想跟婆婆借點錢買房子, 可是婆婆卻說沒錢, 最後還是我爸媽怕我受苦, 主動拿出一輩子的積蓄, 給我們買了套房子, 雖然是二手房, 但戶型很好。

我生孩子那年冬天, 剛好趕上小舅子結婚, 婆婆只顧忙小舅子的婚事, 坐月子也不管我, 最後只能讓我父母過來伺候, 當時還沒有暖氣, 每次看見媽媽用涼水洗屎布尿布, 我都很心疼她, 畢竟那麼大的年紀了。 整整一個冬天, 婆婆都沒有來幫忙過, 其實我知道婆婆是嫌棄我生了個女兒。

​後來我們住的社區通暖氣了, 我跟老公商量, 要把我父母接過來過冬, 老公也同意了。 可是前幾天婆婆卻來我家了, 要人老公把我父母趕走, 我氣的跟婆婆吵了一架。

事情是這樣的, 婆婆聽說我們這裡通暖氣了, 她心疼自己的小孫子冬天冷, 準備帶著小舅子一家住進來過冬, 還讓老公把我父母請走, 說地方不夠住之類的話。

老公估計心裡有愧, 不敢說, 婆婆就當著我父母的面, 跟老公大吵, 說老公是什麼“白眼狼, 娶了媳婦忘了娘”故意讓我父母難堪, 我父母不想讓老公為難, 就收拾行李回家了, 我下班回家後, 看見婆婆和小舅子一家在我家擺放行李, 婆婆還理直氣壯的說:這是我兒子的家, 就該我, 不能便宜了外人”我氣的跟婆婆大吵一架, 最後拿出房產證說:房子是我父母給我買的, 他們想怎麼住就怎麼住, 要走的人是你們。
​最後我以離婚為要脅, 老公才同意把婆婆和小舅子一家請走了, 婆婆走後, 老公一直說我不懂事, 但是我覺得自己沒錯。 你父母生你養你, 你可以孝敬他們, 但是我父母也是生養我的人, 也需要被孝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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