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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區按病種收付費新政策解讀

原標題:“打包價”看病, 不加重患者負擔——我區按病種收付費新政策解讀

■閱讀提示:

長期以來, 我區各級醫療機構都是按醫療服務專案收費, 即提供一項服務收取一項費用, 比如化驗收化驗的錢, 打針收打針的錢。 這一收費方式比較直觀明瞭, 對規範醫療收費行為起到了一定作用, 但弊端也很明顯, 容易出現過度檢查檢驗、過度治療、過度用藥等現象, 加重患者負擔。

最近, 自治區物價局和自治區衛計委、人社廳聯合下發通知, 進一步擴大按病種收費範圍, 包括甲狀腺腫瘤、慢性扁桃體炎、唇裂、老年性白內障等在內的127個病種實施按病種收付費。

這一收費新辦法對患者影響幾何?患者花費多了還是少了?

A 新老收費方式有何不同

1月19日, 記者在南寧市第二人民醫院隨機詢問了幾位正在就醫的患者和家屬, 多數人對廣西去年12月20號出臺的新政策知之甚少。 市民趙女士表示“有一點點瞭解, 但是由於這個政策剛剛推出, 暫時對此沒有什麼看法。 ”

記者瞭解到, 這次出臺的按病種收付費政策與此前的單病種收付費政策主要有三點區別:

一是實施的病種數量不同。 此前按病種收付費僅包括52個病種, 本次按病種收付費政策共包括了127個病種。

二是實施範圍不同。 此前的政策是試點, 只在部分公立醫療機構實施;本次出臺的政策是在全區二、三級公立醫療機構實施。

三是收付費政策規定不同。 此前的政策, 病種收費與醫保支付是分開、不同步的;本次出臺的政策收付費標準同步制定, 同步納入醫保支付範圍。

自治區物價局相關負責人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 這次出臺的按病種收付費政策, 進一步增加了病種數量、擴大了按病種收費實施範圍, 實現了按病種收費與醫保支付的有機銜接, 對有效控制醫藥費用不合理增長, 進一步減輕患者負擔將起到積極作用。

據瞭解, 按病種收費標準包含患者住院期間發生的診斷與治療等全部費用, 即從患者入院, 按病種治療管理流程接受規範化診療最終達到臨床療效標準出院, 整個過程中所發生的診斷、治療、手術、麻醉、檢查檢驗、護理以及床位、藥品、醫用耗材等各項費用。

醫療機構按此“打包”標準收費, 醫保基金和參保患者按規定比例付費。 除輸血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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