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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認證,基本問題你搞清楚了嗎?

以往的每月下旬, 是大家掃描認證的高峰期, 因為:掃描認證發票需在月底之前進行。

自從發票可通過勾選認證後, 情況有所改變:勾選確認發票方式可以在申報前進行。

無論是掃描認證還是勾選認證, 對於發票認證, 有些基本原則大家必須明確。 今天申報姐就來跟大家說說10個關於發票認證的基本問題——

1

小規模納稅人可以認證抵扣進項稅嗎?

不能, 只有一般納稅人才可以認證抵扣。 若是小規模納稅人取得了專票, 可以按照價稅合計金額計入成本中。

2

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前的進項稅額一定不能認證抵扣嗎?

根據《關於納稅人認定或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前進項稅額抵扣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59號)第一條規定:

“納稅人自辦理稅務登記至認定或登記為一般納稅人期間, 未取得生產經營收入, 未按照銷售額和徵收率簡易計算應納稅額申報繳納增值稅的,

其在此期間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 可以在認定或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後抵扣進項稅額。 ”

3

發票跨年了還能不能認證?

可以, 只要是在發票認證期限內均可以認證。

4

發票認證期限360日, 是360個工作日嗎?

360日非360個工作日, 節假日不能順延, 即360日為自然天數, 包含節假日。 是以開票日期算起, 而非取得發票日期算起!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明確營改增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1號)規定:自2017年7月1日起,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發票認證期限從原來180天延長至360天。

5

取得一份公司變更名稱前的專票能否認證?

公司名稱變更, 但只要納稅人識別號沒變, 發票正常沒過認證期, 就可以認證。

6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失控增值稅專用發票處理的批復 》(國稅函〔2008〕607號)規定:

7

當月認證抵扣後開票方誤操作將該發票作廢, 如何處理?

8

是不是專票只要認證了就可以抵扣增值稅?

不一定。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一《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

下列專案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於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 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 僅指專用於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

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屬於個人消費。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 以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四)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 以及該不動產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築服務。

(五)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築服務。

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 均屬於不動產在建工程。

(六)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

(七)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9

符合規定的通行費定額發票是否需要認證後才能抵扣?

(1)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抵扣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86號)文相關規定: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支付的道路、橋、閘通行費, 暫憑取得的通行費發票(不含財政票據, 下同)上注明的收費金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可抵扣的進項稅額:

高速公路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高速公路通行費發票上注明的金額÷(1+3%)×3%

一級公路、二級公路、橋、閘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一級公路、二級公路、橋、閘通行費發票上注明的金額÷(1+5%)×5%

(2)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租入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90號), 自2018年1月1日起, 納稅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費, 按照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抵扣進項稅額。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符合規定的通行費電子發票(徵稅發票)後,可在開具之日起360日內選擇申報抵扣。

10

丟失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還可以認證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簡化增值稅發票領用和使用程式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19號 )規定: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符合規定的通行費電子發票(徵稅發票)後,可在開具之日起360日內選擇申報抵扣。

10

丟失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還可以認證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簡化增值稅發票領用和使用程式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19號 )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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