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30歲, 因為不孕離婚了, 經人介紹認識了現在的老公。
老公是個程式師, 為人木訥, 不會疼人, 還帶著一個三歲的兒子, 但是我覺得他踏實, 交往一段時間就結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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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 我們和公婆住在一起, 老公的前妻經常以各種理由來看望兒子, 我也不好婉拒, 她也越來越得寸進尺, 經常讓老公送她回家。
半年前, 我竟然懷孕了, 婆婆樂的合不攏嘴, 還獎勵了我一套房子, 搬出來那天她對我說:"閨女, 現在你們一家四口了, 你又是個賢慧的, 海子(老公的名字)交給你我也放心。 "
一周前, 我去市場買菜, 一出門竟然看到了老公的前妻, 她喊住我說:"小保姆, 今後咱們要做鄰居了, 以後做飯多做出一份, 我正好看兒子的時候在你家蹭飯。 "
我很生氣, 就給婆婆打電話今天要回家吃, 一進門, 婆婆看我臉色不對, 就把我叫進了房間, 詢問是不是孩子欺負我了。
我把事情的經過告訴了婆婆, 她拉著我的手說:"閨女, 海子對你肯定沒二心, 可是那個女人不是省油的燈, 就喜歡勾搭男人, 把那套房子賣了, 媽給你們另買一處!"
現在女人每天都來我家吃飯, 餐桌上他們才是真正的一家三口, 而我是小保姆, 可我捨不得賣房子, 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