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社會>正文

討債起衝突致老人倒地身亡 警方:死亡系意外事件

62歲的老婦敬顯群, 與一群上門向兒子討債的男子發生拉扯後倒地死了。 監控顯示, 她生前受到了衝撞。 當時, 員警還在現場防止事態升級, 整個拉扯過程只持續了兩分鐘。 敬顯群的兒子劉遠俊認為, 外力是導致母親死亡的重要原因。

1月19日, 當地警方對此事件作出不予立案的通知, 劉遠俊不服這份通知, 已申請覆議。

朋友反目 一句口角引發討債糾紛

1月10日下午3點半左右, 四川瀘州人吳成全等人開了四輛車, 來到南充人劉遠俊開設的濟民診所, 向其討要一筆債務。

事發地濟民診所, 目前關門歇業

診所位於昆明市經開區王家營火車站農貿市場, 劉遠俊稱, 濟民診所是他開的, 吳成全常來看病, 一來二去兩人成了朋友, “後來他入股20萬, 我們約定利潤平分, 全是口頭協議。 ”

兩人矛盾因2016年11月24日的一次瑣事而起。 當天下午, 劉遠俊急著去昆明市北部汽車客運站取母親從四川老家托運來的雞蛋,

遂電話催促吳成全的妻子儘快趕到診所上班。

吳成全將妻子送到診所, 劉遠俊對其妻子說了句:“你們有錢人真難請!”這句話引發了吳成全、劉遠俊兩人的肢體衝突。

吳成全稱, 他的一塊價值10余萬的手錶和一部蘋果手機被打壞。 包括其入股診所的20萬在內, 劉遠俊需一次性補償38萬。

對此劉遠俊並不認同, “吳成全的20萬是投資, 需承擔投資風險。 ”他的建議是, 以一年為限雙方輪流來經營, 收入由經營者所得, “但如果他給我20萬, 我願意退出經營”。 鑒於雙方訴求難以取得一致, 他和吳成全都願意通過司法途徑來解決。

事態升級 衝突中老婦意外身亡

1月9日, 吳成全給劉遠俊打來一個電話。 劉遠俊說:“我不熟悉這個號碼,

所以沒接。 沒想到他第二天直接帶人找上門來。 ”

吳成全上門後, 先問兩人之間的債務如何解決, 繼而爭吵至事態升級, 劉遠俊見狀報警。

敬顯群生前抱著小孩

報警後, 劉遠俊的母親敬顯群從農貿市場買菜回來, 見有人為難兒子,

便挺身而出。 “她說過她有高血壓。 ”劉遠俊提供的一段15秒的視頻顯示, 敬顯群護在他身前, 和一群男子對峙, 並說:“要打就打我。 ”

不久, 洛羊派出所的兩名民警趕到, 要求雙方去派出所協商。 劉遠俊稱, 他在關診所捲簾門時, 不小心碰到了這群討債人, 遭到了對方約1分鐘的毆打。 “打的全是頭部, 滿頭都是包。 ”他稱, 現場員警對此衝突進行過制止。

劉遠俊說, 這些人毆打他之後就想走, “我媽不允許, 就拉住了吳成全。 我想我媽畢竟是個老人, 以為他們不敢對我媽怎麼樣, 但沒過幾分鐘, 她就倒在引擎蓋上, 再也沒有起來。 ”

視頻截圖

診所附近的一個監控攝像頭, 記錄了敬顯群與討債人從爭執到倒地的整個過程。 監控顯示, 16時07分56秒, 身著黃色上衣的敬顯群等人從診所出來, 雙方有肢體動作幅度較大的拉扯, 敬顯群被一名男子沖上來推搡。 隨後, 敬顯群又與另一名的男子拉扯。 衝突中, 有員警進行勸阻。

16時09分34秒, 敬顯群趴在引擎蓋上。 20多秒後, 敬顯群倒地, 後搶救無效死亡。

警方:敬顯群之死系意外事件

19日,紅星新聞記者兩次與吳成全通話,他未對雙方經濟糾紛的詳情及當天的衝突作出具體解釋,“一切等警方調查”。

也是在這一天,昆明市公安局經開區分局對此事作出不予立案通知書。

警方不予立案通知書

25日,經開分局向紅星新聞發來詳細的“情況說明”,全文如下:

討債人是否擔責?

律師認為分三種情況

因為風俗,家屬不同意對敬顯群做屍檢。但劉遠俊說,母親的死于“蛛網膜下腔出血”,即俗稱的“腦溢血”,“母親有高血壓,平常堅持吃藥物控制,這些討債者拉扯、擊打行為是她死亡的誘因。”

雲南天外天律師事務所律師湯光仁認為,本案中,被害人死亡是客觀事實,確定死亡結果和相關行為的因果關係,對該案的處理至關重要。結合已有資訊來看,敬顯群之前活動正常,但其年齡較大,肢體衝突發生後暈倒,隨後送醫院搶救不幸死亡,這中間存在蛛網膜下腔出血死亡的可能。

“本案涉及特殊體質被害人的司法實踐問題。對於特殊體質的被害人,輕微的行為都可能導致非常嚴重甚至死亡的後果。”他說,這個過程中,行為和死亡存在三種關係,即直接因果關係、間接因果關係與完全沒有因果關係。此外,行為人的心態也影響本案的定性,完全不可能知道、應當知道但輕信能夠避免、已經明確知道(或應當知道)但放任希望這種結果發生三種情況,在司法實踐中一般按照意外事故、過失犯罪、故意犯罪三種情形處理,敬顯群身為老人,且明確提出自己身體有恙,如果死亡與外力存在因果關係,或者誘發疾病導致被害人死亡的,行為人可能涉嫌故意犯罪或者過失犯罪。

23日,劉遠俊的覆議申請被經開分局受理,他說:“洛羊派出所已經要求我提供更多的現場監控。”

紅星新聞記者 劉木木 發自雲南昆明

編輯 張莉

19日,紅星新聞記者兩次與吳成全通話,他未對雙方經濟糾紛的詳情及當天的衝突作出具體解釋,“一切等警方調查”。

也是在這一天,昆明市公安局經開區分局對此事作出不予立案通知書。

警方不予立案通知書

25日,經開分局向紅星新聞發來詳細的“情況說明”,全文如下:

討債人是否擔責?

律師認為分三種情況

因為風俗,家屬不同意對敬顯群做屍檢。但劉遠俊說,母親的死于“蛛網膜下腔出血”,即俗稱的“腦溢血”,“母親有高血壓,平常堅持吃藥物控制,這些討債者拉扯、擊打行為是她死亡的誘因。”

雲南天外天律師事務所律師湯光仁認為,本案中,被害人死亡是客觀事實,確定死亡結果和相關行為的因果關係,對該案的處理至關重要。結合已有資訊來看,敬顯群之前活動正常,但其年齡較大,肢體衝突發生後暈倒,隨後送醫院搶救不幸死亡,這中間存在蛛網膜下腔出血死亡的可能。

“本案涉及特殊體質被害人的司法實踐問題。對於特殊體質的被害人,輕微的行為都可能導致非常嚴重甚至死亡的後果。”他說,這個過程中,行為和死亡存在三種關係,即直接因果關係、間接因果關係與完全沒有因果關係。此外,行為人的心態也影響本案的定性,完全不可能知道、應當知道但輕信能夠避免、已經明確知道(或應當知道)但放任希望這種結果發生三種情況,在司法實踐中一般按照意外事故、過失犯罪、故意犯罪三種情形處理,敬顯群身為老人,且明確提出自己身體有恙,如果死亡與外力存在因果關係,或者誘發疾病導致被害人死亡的,行為人可能涉嫌故意犯罪或者過失犯罪。

23日,劉遠俊的覆議申請被經開分局受理,他說:“洛羊派出所已經要求我提供更多的現場監控。”

紅星新聞記者 劉木木 發自雲南昆明

編輯 張莉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