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8日, 國家統計局最新公佈資料:2017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36396元。
2018年度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 36396元×20=727920元(全國一個價)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 職工因工死亡, 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故員工因工死亡的, 近親屬可獲得三項費用, 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三項費用標準如下:
1、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公式: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
2017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 比上年增長6.5%。
故2018年度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36396元×20=727920元。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9條規定:職工因工死亡, 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公式:喪葬補助金=當地社會平均工資×6)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 標準為:配偶每月40%, 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 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公式:配偶:死者本人工資×40%(按月支付);
其它親屬:死者本人工資×30%(每人每月);
孤寡老人或孤兒: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核定時上述撫恤金之和應≤職工月工資(按月計算)。
我們來看一下, 5年來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 從2014年的539100元到2018年的727920元, 上漲接近20萬元, 從2015年以來平均每年的幅度基本都在5萬元。 具體為:
2014年度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539100元
2015年度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576880元
2016年度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623900元
2017年度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672320元
2018年度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7279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