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人事考試網發佈的, 關於廣西2017年度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部分考生違紀違規處理的通知
大致內容如下:
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相關條款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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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是這句話:請在本公告發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我院提出覆核申請。
如果在覆核申請期間是不發佈成績的話,
這樣算的話, 31日才是第五天呢, 可是31日不公佈成績的話, 這個月就過去了啊。
要不就是覆核申請期間可以發佈成績。 這個應該不可能, 否則覆核申請的同學如果查成績會怎麼顯示呢?
難怪現在好多都在說是這個月出不了成績了, 如果這個月不出成績, 那真不知道要等到什麼時候了。
成績一直不出, 心態就放不下, 不知道是不是該繼續準備一級建造師的學習。
各位同學都怎麼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