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人社部發佈了《勞務派遣暫行規定》, 明確指出了勞務派遣是為急需用人的企事業單位提供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崗位的產物。
明確用工比例不得超過本單位用工總量的10%。
薪酬待遇方面, 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
用工單位應對被潘倩勞動者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等相關福利待遇。
2016年人社部發佈了《勞務派遣暫行規定》, 明確指出了勞務派遣是為急需用人的企事業單位提供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崗位的產物。
明確用工比例不得超過本單位用工總量的10%。
薪酬待遇方面, 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
用工單位應對被潘倩勞動者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等相關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