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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95後少女涉毒多年被判刑,對於毒☆禁☆品她說……

你的22歲, 是什麼樣的?

是不是談天說地, 青春飛揚?

是不是在象牙塔里如沐春風?

是不是有著對未來最美好的憧憬, 最遠大的理想?

可是有些人的22歲, 卻不是這樣的

花季女孩, 卻深陷迷途....

猶如飄散在風中的蒲公英, 不知未來何方

這都是因為那讓人深惡痛絕的東西!

麗麗(化名)是95後, 今年只有22歲, 卻有好幾年的吸毒史, 也曾經被送進戒毒所。 2015年3月、2016年6月因吸毒被明溪縣公安行政處罰。 2016年12月, 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處拘役三個月, 緩刑四個月。

但是在2017年4月至5月, 還處在社區矯正期間, 麗麗多次在其位於明溪縣雪峰鎮某社區的房屋內容留姚某、余某、董某等人吸食毒品。

法院審理

明溪法院審理認為, 被告人麗麗(化名)兩年內多次容留他人吸毒, 且一次容留多人吸毒, 其行為已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罪。 被告人在緩刑考驗期內又犯新罪, 應當撤銷緩刑, 與新罪所判處的刑罰實行數罪並罰。

據此,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撤銷福建省明溪縣人民法院對被告人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處拘役三個月, 緩刑四個月, 並處罰金3000元的緩刑部分;判處被告人麗麗(化名)有期徒刑十個月, 並處罰金5000元, 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個月,

並處罰金人民幣8000元。

看到這裡, 你也許不禁要問, 十幾歲就吸毒, 還容留他人在家中吸毒, 父母就不管嗎?

在庭審開始前, 麗麗(化名)的母親表示, 因為長年在外工作, 並不知道麗麗從十幾歲就開始吸毒, 對麗麗進過戒毒所的事也毫不知情。

可見, 這是怎樣的親情缺失, 才會讓一個本該跟父母撒嬌的女孩寧願和吸毒人員玩在一塊, 在泥沼中深陷。

休庭時, 久未見面的母女終於相見, 麗麗(化名)淚流不止悔不當初, 連連向媽媽道歉, 從她拉著媽媽不放的手可以看出, 這是一個多麼渴望親情的孩子, 媽媽的擁抱, 也許比苛責更能讓這個犯錯的孩子迷途知返。

陪伴是最長情的告白,父母給予孩子的,除了物質條件的富足,更重要的應該是心靈世界的滿足,關愛、陪伴、言傳身教...在愛裡成長,才會傳遞出愛。

現在涉毒人員呈年輕化趨勢,甚至很多未成年人涉毒,其中緣由值得深思。如果每對父母都能認識到自己在親子關係裡的絕對主位,多花時間陪伴教育,相信會少了很多誤入歧途的“壞孩子”,家庭圓滿,社會和諧。

麗麗告訴我們,最開始接觸毒品,是一起玩的人在吸,覺得很酷,說那東西很舒服,後來也想戒,可是他們會堵在家門口,她一個人住害怕,沒有辦法就接著吸毒了。

她非常的後悔,毒品費錢又損傷身體,還因此犯了法被判刑,如果再給她機會選擇,她會離毒品遠遠的,會好好學習,好好生活。她用自己的親身經歷告誡年輕人甚至未成年人,千萬不要去嘗試毒品,不要看著別人吸毒覺得有意思就跟著吸,毒品是萬惡之源,一朝吸毒猶如墜入萬丈深淵。

延伸閱讀

關於毒品犯罪 你需要知道的那些事

毒品犯罪是指涉及毒品的犯罪,我國刑法規定,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非法持有毒品均為犯罪行為。

毒品犯罪主要包括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窩藏、轉移、隱瞞毒品、毒贓罪、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買賣制毒物品罪、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毒品原植物種子、幼苗罪、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毒罪、強迫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提供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罪。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

(二)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集團的首要分子;

(三)武裝掩護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情節嚴重的;

(五)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的。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從重處罰。

對多次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未經處理的,毒品數量累計計算。

陪伴是最長情的告白,父母給予孩子的,除了物質條件的富足,更重要的應該是心靈世界的滿足,關愛、陪伴、言傳身教...在愛裡成長,才會傳遞出愛。

現在涉毒人員呈年輕化趨勢,甚至很多未成年人涉毒,其中緣由值得深思。如果每對父母都能認識到自己在親子關係裡的絕對主位,多花時間陪伴教育,相信會少了很多誤入歧途的“壞孩子”,家庭圓滿,社會和諧。

麗麗告訴我們,最開始接觸毒品,是一起玩的人在吸,覺得很酷,說那東西很舒服,後來也想戒,可是他們會堵在家門口,她一個人住害怕,沒有辦法就接著吸毒了。

她非常的後悔,毒品費錢又損傷身體,還因此犯了法被判刑,如果再給她機會選擇,她會離毒品遠遠的,會好好學習,好好生活。她用自己的親身經歷告誡年輕人甚至未成年人,千萬不要去嘗試毒品,不要看著別人吸毒覺得有意思就跟著吸,毒品是萬惡之源,一朝吸毒猶如墜入萬丈深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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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是指涉及毒品的犯罪,我國刑法規定,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非法持有毒品均為犯罪行為。

毒品犯罪主要包括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窩藏、轉移、隱瞞毒品、毒贓罪、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買賣制毒物品罪、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毒品原植物種子、幼苗罪、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毒罪、強迫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提供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罪。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

(二)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集團的首要分子;

(三)武裝掩護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情節嚴重的;

(五)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的。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從重處罰。

對多次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未經處理的,毒品數量累計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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