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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余位代表委員為解決校園暴力齊獻策

未來網(www.k618.com)北京3月14日電(記者 賀卓輝 韓勝男 實習記者 張蔚藍)2017年“兩會”即將在明天落下帷幕,未來網記者統計發現,兩會期間,共有20余位代表委員為解決校園暴力獻計獻策,提出建議。

其中4位代表委員提出方案類報告,14位就解決校園暴力和校園欺淩提出具體建議。 代表們分別從立法、校園教育、協力廠商機構、監護人、心理教育等角度為預防和解決校園暴力出謀劃策。

3月10日在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新聞中心舉行的記者會上,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王勝明表示, “校園暴力將是今年全國人大調研的重點之一。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中,談及發展更高品質更加公平的教育時提到:“從家庭到學校、從政府到社會,都要為孩子們的安全健康、成長成才擔起責任,共同托起明天的希望。 ”

教育部原部長袁貴仁表示,政府工作報告之所以把“安全健康”放在“成長成才”的前面,也是基於這一考慮。

隨著“校園暴力”事件被越來越多的人關注,如何界定校園暴力,如何防範校園暴力的發生,對於青春期的孩子進行道德和法律方面的約束是否合理,成為政府和各級部門確定校園暴力和制定防治校園暴力方法的考量點。

通過立法途徑解決校園暴力的呼聲越來越高

近來,校園欺淩、性侵、校園校舍安全、毒跑道、毒校服、校園食品安全等問題屢屢曝光。

為避免這些危及中小學校園安全的問題成為“頑症”,浙江省人大代表方青建議應儘早建立《中小學校園安全法》,全國人大代表秦希燕也認為,考慮到現有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涵蓋不了校園暴力方面的問題,很多內容的東西沒有上升到法律層面上去。 要儘快制訂校園暴力法。

全國人大代表宇華教育集團董事長李光宇指出,目前,我國有關校園暴力的立法存在“空白”李光宇代表建議設立反校園暴力法,加強青少年法治觀念,以遏制校園暴力行為的發生。

全國人大代表、河北省廣平縣第三中學校長冷繼英提交了一份將中小學校園暴力和欺淩納入立法的建議。 她建議:一是專門從法律意義上給予校園欺淩和校園暴力嚴格的定義和解釋;二是在刑事法中對未成年人校園暴力行為進行補充和解釋;三是修訂未成年人保護法,更好地保障孩子的安全。

全國政協委員、民革中央常委高小玫分別以民革中央和個人名義提交兩份關於防範校園欺淩的提案。 民革中央建議,有必要由國家立法機關制定一部全國統一、層次較高、專門詳盡的《校園安全法》。

全國政協委員、河北師範大學原副校長王長華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達了對於校園暴力的看法,應修訂刑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的相關條款,增加“防治中小學生欺淩和暴力”等內容,適度降低校園欺淩或者校園暴力事件肇事者的刑事責任年齡起點,使中小學生明確並承擔實施校園欺淩與暴力行為的相應法律責任.

由於校園暴力是滋生未成年人犯罪的溫床,如不及時阻止、教育或懲治,這些年幼的孩子難免走上歧途。 多位代表則呼籲修訂未成年保護法。 劉白駒說,對於校園欺淩,法律應該有自己的態度。 他建議在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明確規定什麼是中小學生欺淩。

浙江省人大代表王銘建議教育部會同立法部門,修訂未成年人保護法、刑法等相關法律,對打擊破壞校園安全的行為明確具體條款,或專項研究是否適當提前刑事責任年齡。

制定強化監護人的督促計畫和制裁措施

家長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師,在監護人責任追究方面,高小玫建議,在將來《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或專項立法時,可以強化監護人的督促和制裁措施,讓監護人“有感”。

同時全國政協委員、河北師範大學原副校長王長華認為,“對於未成年人犯8種嚴重犯罪,父母沒有盡到監護職責的,應該對父母追究法律責任。 ”

全國政協委員馬力建議,首先,強化監護人責任意識,對未盡職的監護人應追責。 監護人應對被監護人樹立遵紀守法的榜樣,用行動對被監護人進行“愛”的教育,愛家鄉、愛自然、愛學校、愛同學、愛家人等,從小培養美麗心靈,用良好的素質言傳身教影響被監護人。

加強普法和心理教育成為解決校園暴力的共識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劉白駒認為,要解決的不只是法律問題,校園欺淩事件中雙方的心理問題也值得關注。 劉白駒呼籲中小學配備合格的心理諮詢人員,對欺淩行為的雙方及時進行心理輔導和治療。

全國政協委員尚紹華建議應該把防止校園暴力教育放進中小學青春健康教育、性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中,並在其中融入科學的社會性別平等、多元性別知識,培養學生尊重、平等的意識。

對於檢察機關到校園普法,山東省臨沂市第一實驗小學副校長張淑琴“加強校園法治教育是防治校園欺淩的治本之策,學生們非常需要這方面的教育。”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和平促進會理事許進說,校園欺淩的方式不只限於身體暴力,還包括語言暴力、網路暴力等具有欺負、侮辱性質的傷害行為。暴力行為不僅僅是毆打和辱駡,還包括逼迫道歉、下跪、自扇耳光、扒光衣服等人格侮辱。心理學將肢體欺淩和言語欺淩定義為直接欺淩,將通過散播謠言、利用人際關係、煽動他人惡意對待等方式將受欺淩者排除在某個團體之外定義為間接欺淩。許進還建議,教育部將每年的9月1日,即秋季入學的第一天作為國家“平安校園日”。

建立協力廠商機構處理校園暴力

在今年的“兩高”報告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同時提到力量校園暴力的相關內容。周強表示,“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會同教育部等出臺防治中小學生校園欺淩指導意見,各級人民法院審結涉及校園欺淩犯罪案件213件。”曹建明表示,“依法懲治校園暴力犯罪,起訴4604人。

針對校園欺淩案件存在複雜化、多樣化的特點,全國人大代表劉曉翠代表提出應當積極構建協力廠商處理機制。她建議,通過引入類似專業律師事務所或者社會組織等中立的協力廠商機構,積極構建校園欺淩案件的糾紛調解機制。

對此,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主任佟麗華十分贊同,他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當學校遇到相關糾紛以後,無論學校還是學生或者家長,都可以從協力廠商機構獲得專業諮詢和幫助,這不僅有助於維護學生權益,避免矛盾激化,也有助於維護健康的教學秩序。”

劉白駒呼籲中小學配備合格的心理諮詢人員,對欺淩行為的雙方及時進行心理輔導和治療。

全國政協委員尚紹華建議應該把防止校園暴力教育放進中小學青春健康教育、性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中,並在其中融入科學的社會性別平等、多元性別知識,培養學生尊重、平等的意識。

對於檢察機關到校園普法,山東省臨沂市第一實驗小學副校長張淑琴“加強校園法治教育是防治校園欺淩的治本之策,學生們非常需要這方面的教育。”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和平促進會理事許進說,校園欺淩的方式不只限於身體暴力,還包括語言暴力、網路暴力等具有欺負、侮辱性質的傷害行為。暴力行為不僅僅是毆打和辱駡,還包括逼迫道歉、下跪、自扇耳光、扒光衣服等人格侮辱。心理學將肢體欺淩和言語欺淩定義為直接欺淩,將通過散播謠言、利用人際關係、煽動他人惡意對待等方式將受欺淩者排除在某個團體之外定義為間接欺淩。許進還建議,教育部將每年的9月1日,即秋季入學的第一天作為國家“平安校園日”。

建立協力廠商機構處理校園暴力

在今年的“兩高”報告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同時提到力量校園暴力的相關內容。周強表示,“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會同教育部等出臺防治中小學生校園欺淩指導意見,各級人民法院審結涉及校園欺淩犯罪案件213件。”曹建明表示,“依法懲治校園暴力犯罪,起訴4604人。

針對校園欺淩案件存在複雜化、多樣化的特點,全國人大代表劉曉翠代表提出應當積極構建協力廠商處理機制。她建議,通過引入類似專業律師事務所或者社會組織等中立的協力廠商機構,積極構建校園欺淩案件的糾紛調解機制。

對此,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主任佟麗華十分贊同,他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當學校遇到相關糾紛以後,無論學校還是學生或者家長,都可以從協力廠商機構獲得專業諮詢和幫助,這不僅有助於維護學生權益,避免矛盾激化,也有助於維護健康的教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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