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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劃定9處年貨臨時攤點區 2月8日起設定

大眾網滕州1月22日訊新春臨近, 年味漸濃, 如何才能方便地買到物美價廉的年貨也成了市民關心的熱點話題。 19日, 滕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下發關於2018年春節期間年貨攤點設置事項的通告, 將在倫達國貿城區域、嘉譽商貿城區域等9個區域統一劃定9處年貨臨時攤點區, 方便廣大市民在春節期間採購年貨。

按照《滕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關於2018年春節期間年貨攤點設置事項的通告》要求, 此次設置的9處年貨臨時攤點區設置時限為2018年2月8日(農曆臘月二十三)至3月2日(農曆正月十五)。 自2017年3月3日(農曆正月十六)起,

所有攤點必須全部無條件撤離。

2018年春節年貨攤點設置區域包括:倫達國貿城區域、嘉譽商貿城區域、和平南路(速購超市至鐵路)、真愛三區東側施工圍擋內(荊河路北側、平行路西側)、善文街(規劃設計院以東)、文昌南路(青啤大道至春藤路路段)、文苑街(龍泉路以西至趙樓拆遷區域)、善國苑市場、荊善南苑市場。

為確保年貨攤點整潔有序, 滕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要求所有攤點一律限制在路沿石以上的範圍, 不准佔用快、慢車道, 特殊區域必須在攤點前留出3至5米左右的通道供行人通行, 不得出現冒市、堵塞交通等現象;各經營攤點不得影響群眾正常的工作和休息、干擾正常的交通秩序;攤點經營者要保持攤點周邊衛生,

不准亂丟垃圾、亂潑污水。

同時, 滕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要求所有攤點及沿街門店不准搭建各種形式的棚廈, 禁止在城區各路段擺設小吃攤點、設置露天燒烤。

禁止存有安全隱患、帶有不健康及賭博欺騙色彩的商品、遊戲娛樂活動進入年貨攤點區。 嚴禁在城區主要道路和公共場所, 特別是在火車站廣場、龍泉廣場、市政廣場、市民公園、市民廣場、弘道公園、三角花園、善國大橋兩側、荊河公園南側及東門等公共場所設置各類攤點或舉辦各類民間演藝娛樂活動。

為讓市民在節日期間擁有良好的購物生活環境, 滕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節日期間也將進一步強化對流動攤點的管控, 加強巡查, 堅決取締未經批准的流動攤、店外店。

凡不按照規定設置或在非指定區域擅自設置占道攤點的, 依法予以取締並嚴厲查處。 舉報電話:1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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