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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西林新一批老賴上榜,和這些人打交道一定要當心!(附照片)

為促使被執行人自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推進西林縣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維護司法的權威公信,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資訊的若干規定》, 現將西林縣2017年度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當事人身份資訊予以曝光。

歡迎廣大人民群眾向西林縣人民法院執行局舉報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和下落, 監督失信被執行人的高消費、招投標等限制行為,

監督電話:0776-8661918、0776-8685691

西林縣人民法院

因何成“賴”?

因為借錢不還, 或者拖欠貸款、甚至拒付孩子撫養費等等各種原因, 他們被告上法院,

法院作出生效判決後, 有能力履行但仍然拒絕履行, 為維護法律權威, 這些人就被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看似一身輕, 後果很嚴重

這些“老賴”都將受到信用懲戒, 限制高消費, 信用受到影響, 貸不了款, 不能乘坐飛機、高鐵, 不能被招錄(聘)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人員, 限制獲取政府補貼或支持, 限制出境, 並有可能被司法拘留, 嚴重的還會被判刑。

西林縣人民法院發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法條連結1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一條 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

2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條 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法條連結1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一條 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

2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條 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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