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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其兒子未曾取得荷蘭籍卻錯發護照,荷外交部賠償男子一萬歐元

今天, 一條在電訊報(Telegraaf)和新教日報(Reformatorisch Dagblad)的消息引人注目, 荷蘭外交部賠償了一名男子一萬歐元, 只因為其兒子曾經取得了荷蘭護照, 但是, 申請新的護照後突然接到通知說其兒子從來都不是荷蘭人, 因此無法領取一個新護照, 並要把舊護照退還。

這名少年現年13歲, 和捷克母親一直居住在捷克(Tsjechië), 荷蘭父親卻留在了荷蘭。 但是, 這名少年跟父親也一直有良好的接觸。 他已經三次拿過荷蘭護照, 為了前來荷蘭, 他需要有一本新的護照。

但是, 在提出申請半年之後, 這名少年卻接獲通知, 他不是荷蘭人, 也從來也沒有入籍成為荷蘭人, 因此, 不可能取得新護照, 而且, 最後拿的護照也要在兩個星期之內上交。 先前曾經給他發放荷蘭護照, 是工作上的失誤。

該少年表示非常痛苦和憤怒。

外交部的失誤, 先前曾經受到國家監察員的強烈批評。 為此, 外交部願意給他父親賠償一萬歐元。

此事具體詳情, 有待調查, 消息出處是荷蘭新聞通訊社A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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