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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能量」劍閣縣人民政府關於對黃有斌同志見義勇為行為進行表彰獎勵的決定

劍閣縣人民政府關於對黃有斌同志見義勇為行為

進行表彰獎勵的決定

各鄉鎮人民政府, 縣級各部門, 劍閣經濟開發區:

2017年1月8日下午4點半左右, 劍閣縣香江國際小學一名五年級的小男孩與另兩名小孩在下寺鎮修城壩清江河邊玩耍時, 因撿拾東西不慎掉入河中。 此時, 外出回家的黃有斌(男, 劍閣縣人, 劍閣縣劍門關實驗學校副校長)正好路過該處, 忽然聽見河邊傳來小孩落水的呼救聲, 急忙飛奔上岸跨過河堤護欄, 縱身跳入冰冷刺骨、深不見底的河水中, 奮力抓住孩子後背的衣領, 將正在下沉的孩子托出水面,

救上了岸。 上岸後, 黃有斌來不及處理自己受傷的左腿, 忙著詢問孩子是否受傷, 待孩子的家長趕來後, 黃有斌才悄然離開。

黃有斌同志不顧個人安危, 冒著生命危險, 捨己救人的光榮事蹟被省、市、縣多家媒體採訪報導, 在廣大群眾中引起了強烈反響, 是正能量的典型代表, 體現了中華民族見義勇為的優良傳統。

為弘揚社會正氣, 宣導見義勇為精神, 按照《四川省保護和獎勵見義勇為條例》相關規定, 縣政府決定授予黃有斌同志“見義勇為公民”榮譽稱號, 並獎勵現金10000元(壹萬元)。

縣政府號召全縣廣大幹部群眾要以黃有斌同志為榜樣, 學習他奮不顧身、捨己為人的高尚情操;學習他臨危不懼、挺身而出的獻身精神;學習他助人為樂、無私奉獻的傳統美德,

為建設“美麗劍閣、幸福家園”努力奮鬥。

劍閣縣人民政府

2017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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