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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氣十條”發佈以來 空氣品質變了嗎?

根據全國大氣污染防治形勢, 國務院於2013年9月, 印發實施了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畫, 即“大氣十條”, 要求全國, 特別是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及成渝等重點區域專項抓好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明確了各年度目標任務和重點工作。

記者從今天下午舉行的成都市“大氣十條”實施情況新聞通氣會上瞭解到, 自2014年2月, 成都市“大氣十條”制定實施以來, 通過重拳壓減燃煤、強化治汙減排、抓好清潔降塵等多樣化的手段, 力爭為市民再現“花重錦官”、“綠滿蓉城”的盛景。

2014-2017年

·成都市沒有核准、備案過1個鋼鐵、水泥、平板玻璃、電解鋁等產能嚴重過剩行業新增產能項目。

·對原有水泥、玻璃等8個行業重點企業實施了提標技改, 廢氣自動監控儀安裝率達100%。

·完成343戶落後產能淘汰目標任務, 減排二氧化碳901萬噸。

·累計完成近3000台燃煤鍋爐的淘汰或清潔能源改造, 全市10蒸噸以下燃煤鍋爐和禁燃區(繞城高速以內)燃煤鍋爐實現“雙清零”。

·清理整治“散亂汙”工業企業14148戶。

·1577個符合安裝條件的建設專案全部安裝揚塵線上監測設備。

·清退不合格運渣車企業5家, 取締違法垃圾運輸車輛1317台。

·累計硬化鄉村土路8500公里。 累計淘汰黃標車11余萬輛, 全面完成了黃標車淘汰任務。

·2016年以來, 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近2萬輛, 以“曹操專車”、“神馬專車”為代表的新能源汽車租賃企業蓬勃發展。

·空氣品質主要污染指標除臭氧外, 其餘指標均逐年下降, 空氣品質得到持續改善。 以2013年為基準年, PM10年均濃度為150微克/立方米, PM2.5年均濃度為97微克/立方米, 空氣品質優良天數132天。 通過2014年開始實施“大氣十條”措施後, 到2017年, PM10、PM2.5年均濃度分別下降41.3%、42.3%, 控制到了88、56微克/立方米, 空氣品質優良天數235天, 增加了10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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