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或許還記得發生在2016年, 西安市高新區甘家寨的血案, 兩個女孩頭部遭人嚴重打傷, 而行兇者竟是前陝西應急救援總隊特勤支隊隊長聶李強。 眼下, 這起案件終審宣判。
2016年1月15號淩晨, 35歲的西安男子聶李強在西安高新區甘家寨, 持榔頭連續猛擊兩名女孩頭部, 並且拽掉其中一名女孩的褲子進行猥褻後逃離現場。 2016年1月22號, 被警方通緝的嫌疑人聶李強投案自首。 受害的是姐妹倆, 姐姐當時16周歲, 妹妹14周歲。 隨後, 姐姐搶救無效死亡, 妹妹一度昏迷不醒。 而事發時聶李強擔任民間公益組織, 陝西應急救援總隊特勤支隊支隊長, 曾參與多起戶外救援行動。 聶李強有兩次犯罪前科, 因盜竊和酒後強姦未遂分別被判處過有期徒刑。 2016年12月5日, 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聶李強死刑, 隨後聶李強提出上訴, 2018年1月20日, 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做出終審判決,
隨後, 《都市快報》全媒體記者又採訪到了聶李強的代理律師, 他說, 90萬元賠償, 是聶李強父母盡最大努力四處籌錢籌來的。 而二審改判, 可能法院考慮到聶李強的賠償金額以及自首情節等等要素。 聶李強代理律師:“二審的時候聶李強給賠了90萬, 所以二審改判, 當然也有自首的情節, 我覺得二審法院改判, 相對來說也是合理的。 ”經法醫鑒定,
受害人代理律師張慧清:“受害者父母都是農民, 夫妻倆為了孩子的治療, 花費了大量費用, 這樣的變故對他們的精神打擊非常大, 現在他們靠打工為生, 來償還醫院欠費, 希望社會各界有關部門對他們進行司法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