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購買保險可以避債嗎?離婚前大額消費算不算轉移財產?

人有悲歡離合, 月有陰晴圓缺, 從一結婚, 你就要掌握家庭財產線索, 這個工作, 不管感情有多穩固, 是都要做的。

在中國一般都是勸和不勸離,

若是打定主意要離婚的, 有些細節性的問題我們需要多多注意, 別到最後落個“轉移財產”淨身出戶的下場。 下面是百恩律所主任于琦律師為大家整理的兩點注意事項, 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大額消費算不算轉移財產?

如果現金不是很多的話,

比如二三十萬, 必須花的錢可以提前花, 花不了那麼多, 能在較長時間內小額多次取現的, 可以取現, 切記, 不可以大額轉帳給他人。 在法庭上, 如果對方懷疑你轉帳的錢, 是非法轉移的話, 你是要對你的大額轉帳和大額取款做出合理解釋的, 你要證明這個錢, 不是非法轉移, 而是合法轉移或者合理消費。 所以說, 不要等到, 馬上離婚了才想起來手裡這大額現金怎麼辦, 一旦有離婚的苗頭, 就要開始想辦法, 合法地保護財產, 因為小額多次取款, 是要有個時間的。 在我們看來, 至少要在離婚前一兩年,就開始小額支出, 才能將比較大的存款處理完畢, 如果你每次提款幾萬, 提款又太頻繁, 就很難算合理支出了, 切記, 合理二字,
很重要。

保險真能避債、避離婚嗎?

夫妻中的一方投保的, 出了人身事故, 保險理賠回來的錢能夠避債, 但是保險的現金價值(就是一旦退保能得到的錢)是無法避債、避離婚的。

換個角度解釋一下, 你們兩口子之一來投保, 人身險出險了的理賠金是可以避債的,

但是保險的投保的本金, 不能避債避離婚。

為什麼我光說人身事故理賠的錢能避債呢?因為不是人身事故的話, 而是以活到多少歲就返還多少保險金的方式得到的保險金, 那也是不能避債避離婚的。

如果要是能以自己父母作為投保人,

給自己投保, 就能防止自己離婚時候分割保險, 也能避債。 這意思是說, 投保人變成了自己的長輩, 那就不算是夫妻雙方的投資了, 當然自己離婚和欠債也就不分了。

當然了, 不論保單本身分不分, 保險的好處都是毋庸置疑的, 因為如果給家裡最能掙錢的人投個保險, 經濟支柱一旦倒下, 要麼人回來, 要麼錢回來。

而且保險還有個好處, 在面臨離婚的時候, 如果女方擔心男方不按時給孩子撫養費, 男方又擔心給了撫養費不能花在孩子身上, 兩個人也考慮給孩子買個保險。

所以說, 保險不僅是個私房錢存錢手段, 也是很好風險防控手段, 該買還是要買的。

本文作者:百恩律所主任于琦律師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