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唆使心腹幹將“上訪” 長期包養情婦 這些國企巨貪很囂張

央視網消息:1月23日, 中紀委網站發佈消息, 國家能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王曉林涉嫌嚴重違紀, 目前正接受組織審查。 縱覽簡歷, 不難發現, 他1995年進入神華集團工作, 一干就是20年。 此次落馬是否與該經歷有關尚不可知。 但近年來, 國企領域職務犯罪屢見報端。

有些國企掌門人將企業看作是自家的“一畝三分地”, 想怎麼著就怎麼著, 肆意侵吞國有資財, 損害職工群眾的利益, 讓社會很震驚, 讓民眾很受傷。

集團高管大肆斂財1.5億

象牙玉石堆滿屋 人參蟲草已發黴

2018年1月15日, 《人民日報》發文稱, 一旦漠視全面從嚴治黨,

不持續推進黨風廉政建設, 國企發展將深受腐敗之害。

山東日照港集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杜傳志

文中以山東日照港集團為例, 揭露其前黨委書記、董事長杜傳志落馬前, 集團上下風氣不正, 不少員工的心思都在跑關係、“賺外快”上, 集團經營狀況陷入持續低迷的狀況。

批判該集團高管貪腐嚴重, 帶壞集團風氣, 甚至連門衛、裝卸工都吃拿卡要。 形容整頓前的日照港就像一面四處漏風的篩子, 小洞不補, 大洞成災。

2016年12月23日, 杜傳志接受組織審查。

經查, 杜傳志利用權力大肆斂財, 違紀金額1.5億元, 收受財物折合人民幣4000多萬元, 其親屬、特定關係人在日照港違規謀利1500多萬元, 濫用職權給國家造成損失3000萬元, 以虛假貿易方式向民營企業提供資金6500萬元。 在其藏匿財物的房子裡, 高檔煙酒、黃金飾品、象牙玉石堆得到處都是, 人參、蟲草有的已發黴。 杜還長期包養情婦, 生活腐化墮落。

2016年以前的十年間, 日照港歸屬集團公司累計虧損高達16.7億元。 公司蠹蟲滿地, 幾乎被掏成了空殼。

蛀蟲在內, 寄生蟲在外, 內外勾連, 靠港吃港, 日照港成了人人都能吃一口的“唐僧肉”。 在日照市委的統一部署下, 市紀委、檢察院、公安等各方力量通力合作, 對日照港系列腐敗案件立案49起51人;日照港集團紀委對違紀人員立案69起, 處分69人。

其中, 杜傳志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並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7年。

一場刮骨療毒式的整改後, 讓曾經暗無天日的日照港在短短一年間實現了浴火重生。

黨委書記打造“獨立王國”

換門鎖不讓上級進門 懟同事“不幹就滾蛋”

2016年2月, 山東省萊蕪市醫藥公司原黨委副書記、總經理張敬貴因嚴重違紀, 被雙開。

據報導, 張敬貴不僅涉案金額巨大——近3億元, 而且為人蠻橫霸道, 妄圖把萊蕪市醫藥公司打造成他的“獨立王國”。

 山東省萊蕪市醫藥公司原黨委副書記、總經理張敬貴

對上級, 他曾公開聲稱“和那些人尿不到一個壺裡”, 繼而面對新來的黨委書記, 千方百計不讓進門, 甚至換掉辦公室的鎖。

對公司, 他把個人淩駕於組織之上, 在公司中層以上人員大會上說:“做決策不用開什麼黨委會,

在酒桌上議一議說不定就有靈感了。 ”

對同事, 他用“不幹就滾蛋”, 懟那些提意見的人。

對下屬, 為了不離開市醫藥公司, 他暗示唆使心腹幹將, 脅迫利誘公司中層以上管理人員60余人到省國資委“上訪”。 最終, 省醫藥集團不得不從穩定角度考慮, 決定讓他繼續留任。

對調查組, 他安排財務人員連夜加班改賬;“陪著”調查人員上廁所;調查組晚上查帳時被拉閘斷電;安排證人裝病裝瘋住院;小團體成員專門配備行動電話卡, 用於內部聯繫、相互串通;指使有關人員銷毀9套小金庫帳目, 涉及收支2.2億元。

然而, 無視紀律、違犯紀律, 必然付出沉重代價。

2017年12月25日, 張敬貴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10個月。 想要打造“獨立王國”的他, 最終卻失去了真正的自由。

國企經理涉案3.4億被判死刑

自稱在保護國有資產 有“智囊團”善於銷贓

2014年12月9日,廣州白雲農工商聯合公司原總經理張新華,因犯受賄罪、貪污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涉案金額高達3.4億元,一審被法院判處死刑。

廣州白雲農工商聯合公司原總經理張新華

經查明,張新華利用職務之便,夥同他人在國企改制過程中通過低估資產、隱瞞債權、虛設債務等手段將巨額國有資產轉為個人持有股份的公司所有,貪污國有資產價值近2.85億元,個人所占股份折合7227.5萬元;受賄金額共計9780萬元人民幣、238萬港元。

案發前,張新華曾被白雲公司多名職工舉報十多年,卻未被查處,辦案人員對此的解釋是其善於“銷贓”,使人抓不到把柄。

而事實上,張新華的貪腐手法的確相當有“技術含量”,他在香港成立了公司,由其外甥和司機代其持股,通過地下錢莊將贓款漂白,一部分匯至其前妻和女兒的海外帳戶,一部分出借或投資,收取高額回報。

此外,他借安置員工之名,成立多家關聯公司,將贓款注入或出借給關聯公司用於投資開發其控制的部分物業,漂白被其侵吞的國有資產,打造自己的商業帝國。

不僅如此,他的背後還有一群專業人士充當“智囊團”。據瞭解,該案涉案人員多達55人,包括白雲農工商黨委書記、副書記、紀委副書記等9人,村幹部、親屬、私人老闆、法官、律師、拍賣公司負責人等,形成了一條完整的共同侵吞國有資產的腐敗鏈條。

庭審時,他百般抵賴,稱轉移財產是為了保護國有資產、安置員工,還稱部分指控他的證人是被其處理過的下屬,指證他是對其打擊報復。

他認為司法機關對於他犯下的事有些過於“小題大做”,他自始就認為自己不至於被判死刑,不過判個兩三年,還有可能是緩刑。

然而,事實勝於雄辯,不論張新華承認與否,法律面前不容他抵賴。

這些案例留下的教訓極其深刻,值得警惕和反思,同時也給廣大國企管理者敲響了一記警鐘。凡是和國家建設及人民生活息息相關的所有單位和個人,都應該時刻規範自己的作風和行為,保持良好的職業道德與規範,時刻牢記黨和國家的路線法則,恪守廉潔自律的職業規範,拒絕貪念,警鐘長鳴。

最終卻失去了真正的自由。

國企經理涉案3.4億被判死刑

自稱在保護國有資產 有“智囊團”善於銷贓

2014年12月9日,廣州白雲農工商聯合公司原總經理張新華,因犯受賄罪、貪污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涉案金額高達3.4億元,一審被法院判處死刑。

廣州白雲農工商聯合公司原總經理張新華

經查明,張新華利用職務之便,夥同他人在國企改制過程中通過低估資產、隱瞞債權、虛設債務等手段將巨額國有資產轉為個人持有股份的公司所有,貪污國有資產價值近2.85億元,個人所占股份折合7227.5萬元;受賄金額共計9780萬元人民幣、238萬港元。

案發前,張新華曾被白雲公司多名職工舉報十多年,卻未被查處,辦案人員對此的解釋是其善於“銷贓”,使人抓不到把柄。

而事實上,張新華的貪腐手法的確相當有“技術含量”,他在香港成立了公司,由其外甥和司機代其持股,通過地下錢莊將贓款漂白,一部分匯至其前妻和女兒的海外帳戶,一部分出借或投資,收取高額回報。

此外,他借安置員工之名,成立多家關聯公司,將贓款注入或出借給關聯公司用於投資開發其控制的部分物業,漂白被其侵吞的國有資產,打造自己的商業帝國。

不僅如此,他的背後還有一群專業人士充當“智囊團”。據瞭解,該案涉案人員多達55人,包括白雲農工商黨委書記、副書記、紀委副書記等9人,村幹部、親屬、私人老闆、法官、律師、拍賣公司負責人等,形成了一條完整的共同侵吞國有資產的腐敗鏈條。

庭審時,他百般抵賴,稱轉移財產是為了保護國有資產、安置員工,還稱部分指控他的證人是被其處理過的下屬,指證他是對其打擊報復。

他認為司法機關對於他犯下的事有些過於“小題大做”,他自始就認為自己不至於被判死刑,不過判個兩三年,還有可能是緩刑。

然而,事實勝於雄辯,不論張新華承認與否,法律面前不容他抵賴。

這些案例留下的教訓極其深刻,值得警惕和反思,同時也給廣大國企管理者敲響了一記警鐘。凡是和國家建設及人民生活息息相關的所有單位和個人,都應該時刻規範自己的作風和行為,保持良好的職業道德與規範,時刻牢記黨和國家的路線法則,恪守廉潔自律的職業規範,拒絕貪念,警鐘長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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