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 《通知》指出,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 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國家長治久安, 進一步鞏固黨的執政基礎, 黨中央、國務院決定, 在全國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1月24日新華網)
黑惡勢力是社會的毒瘤, 歷來被人們深惡痛絕, 特別是在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時代背景下, 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安全等方面的需求也越來越高, 黑惡勢力的存在, 不僅極大地危害著百姓的安居樂業, 影響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幸福感,
近年來, 雖然各級各地方始終保持打擊黑惡勢力的高壓態勢, 也取得明顯成效, 但涉黑涉惡現象依然時有發生, 尤其是在市場經濟不斷發展, 社會結構日趨複雜的情況下, 黑惡勢力更為隱蔽, 其違法犯罪的手法和花樣也不斷翻新, 如何把違法犯罪行為甄別出來?讓黑惡分子依法受到制裁?這就需要以法律為武器, 以事實為依據, 運用法治思維做出準確定性, 不使任何一個壞人漏網, 也決不冤枉一個好人, 確保“掃黑除惡”鬥爭在法治的軌道內運行。
需要指出的是, 法治是維護人民權益、維護社會安寧、維護國家穩定的根本保障, 一個國家的長治久安, 人民的安居樂業離不開完備的法律規範體系和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 運用法治思維, 發揮法治力量, 不僅能夠打擊犯罪, 維護社會安定, 確保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各種交易規則的有序運行;同時, “按章辦事”, 依法掃除黑惡勢力, 還能提升政府的公信力, 提高人民幸福指數, 增加人民獲得感, 保障整個社會的平穩長久發展。
“唯奉三尺之律, 以繩四海之人。 ”全面依法治國, 其核心意義就在於以法治為力量, 來依法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依法保障和實現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唯有發揮法治力量, 依法嚴厲打擊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黑惡勢力違法犯罪行為,
稿源:荊楚網
作者:何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