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就是騎個小黃車, 還被員警抓了。 但我很感謝他, 改天要把錢還給他。 ”馮粒就把我抓了, 說我違反了規定, 延安中路禁止共用單車, 我處在機動車道上”。
1月23日, “將馮粒攔下”的靜安交警支隊民警武欣毅表示, 馮粒被查處時, 正在機動車道上推行機動車, “我讓違法人出示證件, 他說自己平時不住在上海, 是來出差的, 所以對上海的交通規則不是很瞭解。 我給他指了路口的非機動車禁行標誌。 ”
得知馮粒原本計畫沿延安中路騎單車到中山公園, 武欣毅又耐心地告知他周邊路段的非機動車禁行規定。
武欣毅回憶, 在處罰決定書上簽了字時, 馮粒嘀咕了一句沒帶現金坐不了地鐵, “乾脆走過去算了”, 就在這時, 武欣毅做出了一個令馮粒頗感意外的舉動。
馮粒事後發朋友圈點贊上海交警。
“他從兜裡掏出10元錢, 塞到我手裡, 讓我拿著去坐地鐵。 ”馮粒說, 他當時很不想拿這個錢,
“這位交警表現得很專業, 你違反交通法規了, 他做記錄。 同時他又善意地幫助你解決問題。 ”馮粒表示, 1月23日中午, 他已經和武欣毅取得聯繫, 會儘快把十元錢還給他。
得知自己的舉動被強烈點贊, 武欣毅也感到“很意外”。 他說, “我們在路口執勤, 也經常會碰到各種市民求助, 能幫的就會幫。 看到違法行為, 肯定要執法處罰, 這是我的工作。 處罰後, 我以個人名義幫他, 這也是人之常情。 ”(李佳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