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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耳蝸納擬入醫保統籌 最高可報銷7.6萬元

金羊網訊 記者周聰報導:記者25日從廣州市人社局獲悉, 《關於將人工耳蝸納入廣州市社會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範圍的通知》(下稱徵求意見稿)正在對外徵求意見, 人工耳蝸納入廣州醫保統籌基金支付範圍, 參保人住院治療發生的符合規定的人工耳蝸費用, 擬按不高於76000元(含76000元)的標準納入統籌基金支付範圍。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人社廳發佈的《關於將人工耳蝸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的通知》(粵人社規〔2017〕12號), 做好人工耳蝸納入廣州市社會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範圍的實施工作, 市人社局擬定《關於將人工耳蝸納入廣州市社會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範圍的通知(徵求意見稿)》。

根據徵求意見稿, 參保人住院治療發生的符合規定的人工耳蝸費用, 按不高於76000元(含76000元)的標準納入市醫保統籌基金支付範圍。 低於76000元的, 按實際價格納入支付範圍。 超出76000元的費用, 由參保人自行承擔。

醫保統籌基金支付範圍內的人工耳蝸費用, 由個人按比例先自付後納入醫保基本醫療費用。 個人先自付比例按廣州市社會醫療保險政策執行。

納入醫保統籌基金支付範圍的人工耳蝸費用應當同時滿足以下條件:(一)雙耳重度或極重度感音神經性聾患者;(二)7周歲以下的語前聾患者或經聽力語言康復後有一定聽力言語基礎的18周歲以下語前聾患者。

據瞭解, 目前國產人工耳蝸單只要六七萬元, 進口人工耳蝸要10萬元以上。 根據廣東省人社廳發佈的通知, 人工耳蝸列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部分費用的醫用材料類專案, 該通知從2018年1月1日起實施, 有效期五年。

連結:徵求意見時間截止至2018年2月2日, 公開徵求社會各界對《通知》的意見。 廣大市民可以信函、電子郵件等方式(請勿致電)提出意見和建議。

通訊位址:廣州市連新路43號(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醫療保險處), 郵編:510030, 電子郵箱:ybc@gzlabour.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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