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性騷擾者遠遠多於女性
起來, 不甘於被性騷擾的人們!不寫女性而寫中性的人們, 皆因性騷擾者。 一篇報導便令好萊塢“超級大亨”韋恩斯坦身敗名裂, 她們一文揚名天下, 不在話下。 這些日子來, 關於她們如何搜集資料撰文, 及如何說服編者刊登此極可能遭當事人法律反擊控告誹謗的特稿的報導, 多有所見, 而讀者反應很熱烈;有見市場需求殷切, 月初她們決定寫書, 詳細交代採訪“被性騷擾者”的“親身經歷”, 企鵝已和她們簽了版權費優厚的出版合約……
韋恩斯坦
此事令筆者想起, 2009年中被判有期徒刑一百五十年一書的“簡介”。 《棉花糖》所做的“實驗”, 如今已成為試測小孩自製力的範例(類似的實驗不計其數)。
上世紀六十年代期中, 蜜雪兒在一幼稚園中辟“驚喜室”(Surprise Room), 桌上放置糖果, 試測一眾四五歲稚童的“耐性”——那些在十五分鐘內不為所動、不吃掉眼前糖果的,
蜜雪兒以美前總統克林頓為例, 指出他有過人的自製力, 因此才能不受外力影響, 專注于學業, 在耶魯畢業於牛津深造尋且爬上世界最高權力之位;可是, 在垃圾食物及“有吸引力的女性”面前,
反性騷擾運動難竟全功
反性騷擾運動雖為燎原之火, 愈來愈旺, 且“民意”和法律均站在受騷擾者一邊;然而, 筆者看不出有杜絕騷擾行為的可能。
對異性或同性作出性騷擾或性侵的權位中人, 被稱為衣冠禽獸, 只是套用老話, 其實他們的作為既可能是不顧後果的非理性衝動(投資學的“獸性衝動”), 但更多似是精確計算後的理性行為, 絕非“禽獸”所能為。 以韋恩斯坦為例, 在無法“說服”對手投懷送抱之後, 他便讓其離去, 難道這不是理性決定?而受害者所以提不起即時報警、投訴的勇氣, 應該亦有理性考慮成分, 因為含淚緘默雖有縱容色魔繼續淫行的惡果, 對身受者的職業事業卻有一定幫助……
事實上, 被性騷擾者從“忍辱偷生”到公之於世, 都是經過盤算的理性行為。 《棉花糖》說得對, 環境(內在、外觀)之變, 主導了人的行為。 若干年前, 主流社會可能對被性欺淩者冷嘲熱諷且投以“活該”的眼光, 令受害人羞憤難受, 遂秘而不宣;如今社會風氣已變, 揭露被性侵的陳年舊事, 被視為是揚眉女子宣揚女性主義、捍衛平權站在道德高地的鬥士……
這種錯綜複雜的關係, 令筆者認為, 即使如今“天眼”無處不在及法律對性騷擾者嚴厲懲處, 只要建制中存在結構性誘因, 這類不見容于文明世界的欺淩事件, 在社會壓力下, 也許只會稍為收斂但不可能根絕!
便如那些空洞的政治標語一樣, “起來, 不甘於被性騷擾的人們”, 只是一句鏗鏘有力卻難竟全功的口號!
只是一句鏗鏘有力卻難竟全功的口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