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鄧州市裴營鄉一商戶未經有關部門審批報備, 私自存儲煙花爆竹被當地派出所依法查處, 並被處以行政拘留七日的治安處罰。
2018年1月24日, 鄧州裴營派出所針對春節期間煙花爆竹銷售量增大的實際情況, 為了消除因運輸、存儲煙花爆竹而帶來的安全隱患, 保障人民群眾平安過年, 該所組織警力對本轄區內煙花爆竹銷售點進行全面檢查。 檢查中, 民警重點查看了煙花爆竹銷售點有沒有安監部門發放的煙花爆竹銷售許可證, 店內是否有消防安全設施, 煙花爆竹儲存量是否超量以及是否符合一證一點等情況。
當天下午13時許, 當民警在裴營鄉幸福村進行檢查時, 發現村旁一彩鋼房內存儲有40餘箱煙花爆竹, 房間內沒有任何消防安全設施, 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 經詢問, 該批煙花爆竹系該村村民曾某私自存放, 民警當即將其傳喚至派出所進行調查。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劉振偉 黃金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