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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遠程打擊轟炸機”——B

多年來, 人們一直談論的B-2A隱形轟炸機“替代機型”終於有了結果。 繼2015年10月27日, 美國國防部長卡特、美國空軍部長詹姆斯和美國空軍參謀長韋爾什上將宣佈, 授予美國諾斯羅普·格魯曼公司(下稱諾格公司)美國空軍“遠程打擊轟炸機”(LRS-B)專案“工程與製造發展”(EMD)合同後, 2016年2月26日, 美國空軍正式宣佈將這款千呼萬喚始出來的新一代戰略轟炸機命名為B-21。 然而, B-21的真面目究竟如何?它的到來又意味著什麼?

B-21——空權理論的產物

B-21首先是“空權理論”的產物, 這一點在開篇宗義中必須得到明確。 空權理論的實質是一種戰爭理論, 一種要求將轟炸機當作主要戰爭工具的理論。 在嚴密的邏輯上, 缺乏靈活性的導彈難以成為轟炸機貨真價實的替代品, 因此這種理論並未因核時代的降臨而褪色分毫。 轟炸機仍然是物化了的空權理論, 空權則是經過理論解構的轟炸機。 在上世紀70年代的冷戰中後期,

也就是雷根上臺之前的那段過渡期裡, 自愧于越南戰爭的失敗而難以自撥的美國空軍一度與之漸行漸遠——戰術空軍的人員、裝備佔據了資源比例的大部分;戰略空軍的力量則僅僅由老舊的B - 5 2“同溫層堡壘”轟炸機群和永遠不可能在實戰中被發射出去的洲際彈道導彈構成。 這既非強調“各種飛機皆有其用途”的美國空權理論旗手米切爾將軍的本意, 也背離了美國式的傳統空權理論中極為強調兵力精巧使用的節省性原則。 然而不久之後, 一切背離空權理論宗旨的錯誤得到了迅速地糾正, 這不僅僅表現為雷根時期羅克韋爾B - 1B“槍騎兵”與諾斯羅普B-2“幽靈”的相繼列裝, 更表現為在情況複雜的“後冷戰時代”,
戰略轟炸機在美國空軍中的地位重新得到了確認, B-21的出現可謂再好不過的說明。

“木已成舟”的遺憾

如果要談論B-21, 那B2就是繞不開角色。 這不僅僅是因為它們都是諾斯羅普的作品。 隨著雷根上臺, 其“新靈活反應戰略”許諾進行大規模的國防建設以應對蘇聯這個“邪惡帝國”,

戰略空軍由此重新得到了重視, 其表現則為B - 1 B “ 槍騎兵” 與B - 2 “ 幽靈”項目的開花結果。 但需要注意的是, 在兩種現代化戰略轟炸機中, B - 2 “ 幽靈” 更對美國空軍的胃口。 至於這其中的原因顯而易見。 無論是羅克韋爾的B- 1 B還是諾斯羅普的B-2都以先進的空射巡航導彈(AL CM)為增強突防力的重要手段, 但作為機體平臺, 它們的設計意圖卻是截然不同的。 前者認為轟炸機是否具備在極低空穿越敵領空的能力成為面對先進防空系統時能否生存的關鍵因素, 試圖通過近音速的貼地飛行為手段來穿透蘇聯的尖端防空網路, 而後者則力爭依賴低可探測性技術滿載核武器滲透蘇聯境內而不被發現。 顯然, 羅克韋爾據以打造B-1的理念即便說不上是老調常談,
也很難被認為是一種突破, 充其量只是B-47、B-52乃至X B - 7 0 的延伸。 相比之下, 諾斯羅普用於打造B-2“幽靈”的理念則要前衛得多, 也更有說服力和吸引力, 更接近于空權理論所描繪的那種“空中戰艦”——裝備精良、獨來獨往、一擊必殺。 據美國空軍當時分析, 掛載A L C M 的B-1B與B-2均可穿透任何已知的蘇聯防空網路, 但前者的優勢只可維持到 20世紀末, 而後者的優勢則至少在2030年之前難以撼動。

今天的事實足以證明,美國空軍的這一論斷是經得起考驗的。更何況,B-2A在1993年服役後,給美國空軍帶來的還不僅僅是“驚喜”這麼簡單。理論上的性能優勢不必多說,採用了“飛翼”佈局的B - 2A是美國空軍在轟炸機部隊現代化進程上的一大進步。新技術使B-2只需要兩名飛行員就能駕駛,乘員數量是B - 1 和B - 5 2 後期型的一半。B-2的隱身能力、航程以及載荷能力,將轟炸機部隊的任務靈活性提升到了另一個高度。總之,與B - 1 B 超越了B - 5 2 一樣, B - 2 A在技術上遠遠把B - 1B拋在身後,是美國空軍第一種在技術層面上被認為能夠“獨來獨往”的轟炸機。更重要的是,B- 2 A在服役後所表現出的技術成熟性和可用性超出大部分人的意料。對此,飛行員的評價無疑是相當有份量的。以飛行員的觀點來看,諾斯羅普向空軍提供了一種不僅可靠,也易於飛行、充滿飛行樂趣的飛機。雖然B-2非傳統的飛翼設計帶來了不同尋常的操縱品質,但這種轟炸機飛起來與其他現代飛機一樣好。此外,該機在系統可維護性方面表現出來的品質也令人刮目相看。人們在維護方面聽到最多的一句話就是B-2的系統專家們像“美泰修理工”那樣無聊(“美泰修理工”是美泰電器的廣告主角,廣告主題是美泰公司產品品質太好,以至於讓修理工們無所事事)。事實上,B-2A的出色表現令美國空軍心生悔意——因為B-1B這個技術備份的存在,擠佔了本應屬於B-2A的資源,導致B-2A的採購數量僅僅是B-1B的1/5。

當然,在這個所謂的G2年代,B - 21的出現不可避免地帶有“中國因素”。美國《國家利益》週刊就在最近題為《危險:扼殺美國新的轟炸機的運動》的文章中說,“如果美國在未來與中國的戰爭中欲轟炸北京,就決不能放棄遠端打擊轟炸機的研發。遠端打擊轟炸機(LRS-B)的作用在於轟炸中國。如果美國對中國戰略是遠距封鎖以及用巡航導彈和魚雷逐漸消滅中國艦隊,那麼新型轟炸機可能不是經濟的投資。但如果美國的戰略是對北京轟炸,最好是用載彈量巨大的新型遠端隱形轟炸機,關鍵問題在於美國想打什麼樣的戰爭。在美軍的構想中,新型遠端轟炸機是一款專為中國量身定做的飛機,美軍認為可憑藉該飛機突破中國未來防空體系,能夠對中國全境進行精確打擊,甚至還能保持超過一小時的待機能力”。而中國的軍事專家們對此則表示了擔憂,指美軍的遠端轟炸機專案是為中國“量身定做”。認為“美軍的遠端轟炸機項目可以說是一款針對性非常強的武器。在潛在衝突中,中國在本土周邊具備反艦彈道導彈等不對稱優勢,可能將美軍航母逼退至作戰半徑之外,此外中國幅員遼闊,美軍需要遠端打擊能力,於是遠端打擊轟炸機必然成為美軍下一步要重點發展的‘殺手鐧’武器。美國遠程打擊轟炸機對中國的威脅不容小視,單純提高防禦措施可能將面臨巨大的成本壓力,更好的方式是在提高防禦水準的同時,擴大解放軍威懾範圍,在戰時對美軍轟炸機基地進行打擊,或借助立體偵察體系,在中途對其進行有效攔截”。

然而問題在於,B-21果真是空權主義者們一直所期待的那種“空中戰艦”?答案卻是也許、可能、未必!要知道,“空中戰艦”的主要因素可以簡單的歸結為“威力、精度與獨立性”,這並不以技術環境的變化為轉移,換句話說在這個層面上,技術僅僅是手段而非目的,而手段卻不可能一成不變。比如B- 52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會是名符其實的“空中戰艦”,但在2030年卻顯然不是,這樣的道理不難類推。也正因為如此,儘管美國政府一再宣稱,B - 21項目對於美國國家安全而言是關鍵,是美國空軍的最高優先順序項目。美國空軍也吹風說,需要一直為LRS-B 專案進行對人的、對技術的、對能力的和對訓練的投資。但不可否認的一點是,隨著整體戰場環境的技術遷移,作為B- 2A的“低成本技術重構”,B-21的“技術天花板高度”已經無可奈何地降低了,號稱“2小時內全球打擊”的高超音速亞軌道轟炸機似乎更得人心。這就使情況仿佛回到了20年前,美國空軍在B - 1 B 與B - 2 A 間所進行的抉擇那樣,只不過今天LRS-B扮演的卻是當年“槍騎兵”的角色——因相對較低的“技術天花板”和B- 2A的前期鋪墊暫時受益,在技術風險和研發成本上有著不言自明的現實性魅力;而前衛的X - 37雖因巨大的技術風險令人有些忐忑,但“2小時全球打擊”的理念卻與“威力、精度與獨立性”的原則更為貼切。

今天的事實足以證明,美國空軍的這一論斷是經得起考驗的。更何況,B-2A在1993年服役後,給美國空軍帶來的還不僅僅是“驚喜”這麼簡單。理論上的性能優勢不必多說,採用了“飛翼”佈局的B - 2A是美國空軍在轟炸機部隊現代化進程上的一大進步。新技術使B-2只需要兩名飛行員就能駕駛,乘員數量是B - 1 和B - 5 2 後期型的一半。B-2的隱身能力、航程以及載荷能力,將轟炸機部隊的任務靈活性提升到了另一個高度。總之,與B - 1 B 超越了B - 5 2 一樣, B - 2 A在技術上遠遠把B - 1B拋在身後,是美國空軍第一種在技術層面上被認為能夠“獨來獨往”的轟炸機。更重要的是,B- 2 A在服役後所表現出的技術成熟性和可用性超出大部分人的意料。對此,飛行員的評價無疑是相當有份量的。以飛行員的觀點來看,諾斯羅普向空軍提供了一種不僅可靠,也易於飛行、充滿飛行樂趣的飛機。雖然B-2非傳統的飛翼設計帶來了不同尋常的操縱品質,但這種轟炸機飛起來與其他現代飛機一樣好。此外,該機在系統可維護性方面表現出來的品質也令人刮目相看。人們在維護方面聽到最多的一句話就是B-2的系統專家們像“美泰修理工”那樣無聊(“美泰修理工”是美泰電器的廣告主角,廣告主題是美泰公司產品品質太好,以至於讓修理工們無所事事)。事實上,B-2A的出色表現令美國空軍心生悔意——因為B-1B這個技術備份的存在,擠佔了本應屬於B-2A的資源,導致B-2A的採購數量僅僅是B-1B的1/5。

當然,在這個所謂的G2年代,B - 21的出現不可避免地帶有“中國因素”。美國《國家利益》週刊就在最近題為《危險:扼殺美國新的轟炸機的運動》的文章中說,“如果美國在未來與中國的戰爭中欲轟炸北京,就決不能放棄遠端打擊轟炸機的研發。遠端打擊轟炸機(LRS-B)的作用在於轟炸中國。如果美國對中國戰略是遠距封鎖以及用巡航導彈和魚雷逐漸消滅中國艦隊,那麼新型轟炸機可能不是經濟的投資。但如果美國的戰略是對北京轟炸,最好是用載彈量巨大的新型遠端隱形轟炸機,關鍵問題在於美國想打什麼樣的戰爭。在美軍的構想中,新型遠端轟炸機是一款專為中國量身定做的飛機,美軍認為可憑藉該飛機突破中國未來防空體系,能夠對中國全境進行精確打擊,甚至還能保持超過一小時的待機能力”。而中國的軍事專家們對此則表示了擔憂,指美軍的遠端轟炸機專案是為中國“量身定做”。認為“美軍的遠端轟炸機項目可以說是一款針對性非常強的武器。在潛在衝突中,中國在本土周邊具備反艦彈道導彈等不對稱優勢,可能將美軍航母逼退至作戰半徑之外,此外中國幅員遼闊,美軍需要遠端打擊能力,於是遠端打擊轟炸機必然成為美軍下一步要重點發展的‘殺手鐧’武器。美國遠程打擊轟炸機對中國的威脅不容小視,單純提高防禦措施可能將面臨巨大的成本壓力,更好的方式是在提高防禦水準的同時,擴大解放軍威懾範圍,在戰時對美軍轟炸機基地進行打擊,或借助立體偵察體系,在中途對其進行有效攔截”。

然而問題在於,B-21果真是空權主義者們一直所期待的那種“空中戰艦”?答案卻是也許、可能、未必!要知道,“空中戰艦”的主要因素可以簡單的歸結為“威力、精度與獨立性”,這並不以技術環境的變化為轉移,換句話說在這個層面上,技術僅僅是手段而非目的,而手段卻不可能一成不變。比如B- 52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會是名符其實的“空中戰艦”,但在2030年卻顯然不是,這樣的道理不難類推。也正因為如此,儘管美國政府一再宣稱,B - 21項目對於美國國家安全而言是關鍵,是美國空軍的最高優先順序項目。美國空軍也吹風說,需要一直為LRS-B 專案進行對人的、對技術的、對能力的和對訓練的投資。但不可否認的一點是,隨著整體戰場環境的技術遷移,作為B- 2A的“低成本技術重構”,B-21的“技術天花板高度”已經無可奈何地降低了,號稱“2小時內全球打擊”的高超音速亞軌道轟炸機似乎更得人心。這就使情況仿佛回到了20年前,美國空軍在B - 1 B 與B - 2 A 間所進行的抉擇那樣,只不過今天LRS-B扮演的卻是當年“槍騎兵”的角色——因相對較低的“技術天花板”和B- 2A的前期鋪墊暫時受益,在技術風險和研發成本上有著不言自明的現實性魅力;而前衛的X - 37雖因巨大的技術風險令人有些忐忑,但“2小時全球打擊”的理念卻與“威力、精度與獨立性”的原則更為貼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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