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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前,女友堅決要求買房,我果斷提出分手

歡迎關注“狐言論語”——分享您的情感經歷, 一起聊聊戀愛婚姻那些事兒。 本期講述人:小江(網店店主)

我和我女朋友是大三時開始談戀愛的, 到現在已經5年。 她在一家企業工作, 我不想再上班, 剛開了一家網店自己做生意, 收入都還可以。 我們的感情一直挺好, 雙方都覺得相處時間已不算短, 也該談婚論嫁了。 於是, 我們的婚事提上了議事日程。

先介紹一下我的家庭吧, 有點兒特殊:我爸媽早年離異, 我跟媽媽生活。 我爸本來在一家國企做工程師, 後來為了能拿高薪, 在我媽的鼓動下跳槽到一家私企做技術總監。 但因為需要經常加班和出差, 我媽嫌他照顧家裡少, 總是猜疑他, 結果兩人不斷鬧矛盾, 最終離婚。 我爸把所有財產都留給了我們, 淨身出戶。 後來, 他又結了婚, 並且有了一個兒子。

女朋友跟我商量結婚事宜的時候, 自然而然說到了房子, 她想讓我買一套新房, 當時我手裡的積蓄哪兒夠買房子啊?!因為我爸對我一直很好, 基本上有求必應。 於是, 我去找我爸商量。 他說:你們不用買房子啊, 我跟你媽離婚的時候, 兩套房都留下了。 你把沒住的那套裝修一下就行了。

這個建議遭到女朋友的強烈反對。

她的理由有兩個:一、那套房子位置有點兒偏;二、我爸已經再婚, 而且又有了一個兒子。 如果不趁這時候讓他多出點兒錢, 以後可能就要不到了。 當然了, 這第二點, 是私下跟我說的。

聽說她不同意, 非讓買新房, 我後媽說, 要不就讓我爸和她家各出一半去買。

一聽這個, 她頓時火了, 說買個房子還要兩家各出一半, 那生孩子是不是也要一人生一半啊?聽她居然這樣說, 我也火往上冒, 轉身就離開了。

冷戰了好幾個月, 我們終究還是割捨不下對方, 又重歸於好。 馬上到春節了, 她向我提出, 想在年前把房子和彩禮的事敲定。 我只好硬著頭皮再去找我爸商量, 去了之後, 後媽又提出了兩個方案:一、我爸出彩禮錢, 但希望我們用彩禮錢做首付款買房子;二、我爸媽離婚時, 給我媽留了不少錢, 還有一間商鋪, 仍由我爸出彩禮錢, 讓我媽也出一部分錢做購房款。

可以想像, 第一種方案又惹怒了女朋友, 罵我後媽欺負我, 不捨得出錢給我買房。 但她聽了第二個方案後, 倒是很贊同, 說我親媽也該為自己兒子的婚事出點力了。 可問題的關鍵在於, 我媽既沒文化也沒見識, 離婚後一直都是坐吃山空, 又加上跟人合夥做生意賠了不少, 就差沒賣房子了, 根本指望不上。 否則, 這麼大的事, 我能不跟她商量嗎?

這就等於第二種方案也行不通。 事情到這個地步,我頭都大了。我爸那邊又有了家庭和孩子,讓他大包大攬確實不合適,女朋友這邊堅決不肯讓步,天天打電話催我讓爸媽想辦法,說也是為我多爭取一些利益。

考慮再三,我最終向她提出分手。我越來越覺得,她所謂的“為了我”,更像是為了她自己。無論對錯,我都不能再讓這種局面繼續下去。

事情到這個地步,我頭都大了。我爸那邊又有了家庭和孩子,讓他大包大攬確實不合適,女朋友這邊堅決不肯讓步,天天打電話催我讓爸媽想辦法,說也是為我多爭取一些利益。

考慮再三,我最終向她提出分手。我越來越覺得,她所謂的“為了我”,更像是為了她自己。無論對錯,我都不能再讓這種局面繼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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