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來生,
我願做一名學法、守法、自由的公民”,
這是葉集區姚李司法分局社區矯正集體教育活動中播放的一段視頻,
一名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犯罪分子行刑前的懺悔讓聽者無不動容。
是啊,
不學法、不懂法很可能因一次想當然的舉動導致自己陷入牢獄之災,
唯有此時,
“自由”的份量才得以彰顯。
饒某,
葉集區姚李鎮人,
現年54歲,
2016年因夥同他人無證砍伐其退耕還林承包地裡的楊樹而被霍邱縣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
緩刑兩年。
判決後,
饒某主動來到姚李司法局報到,
接受社區矯正。
此時,
他雖如釋重負,
卻又愁容滿面,
自認為活了幾十年,
做了大半輩子守法公民,
卻因一次魯莽的舉動導致自己蒙上了“罪犯”的惡名,
覺得自己在村裡人面前抬不起頭,
因此成天鬱鬱寡歡。
在得知這個情況後,
姚李司法分局的工作人員多次與其談心,
瞭解其心理動態,
宣講法律規定,
剖析其行為過錯,
促使其端正改造態度,
認罪伏法;同時瞭解其家庭生產生活情況,
説明其卸下思想包袱,
重新開展生產生活融入社會。
在得知饒某曾有過承包和養殖經歷的情況後,
姚李司法分局主動聯繫,
積極為其尋求政策、資金和技術方面的支援。
在村、鎮、區等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説明下,
各項幫扶措施得到了落實,
饒某重拾信心,
決心不負司法部門的幫教大幹一場。
至2017年底,
饒某已承包水田400畝、養殖肉豬300頭、養魚塘30畝。
望著眼前的累累碩果,
饒某不無感動地對姚李司法分局的工作人員說:“多虧了你們的及時幫助,
要是沒有你們,
我都不知道該怎麼辦了才好。
”
數年來,
姚李司法分局十分注重對社區服刑人員的幫教改造工作,
主動聯繫爭取相關部門的配合,
因人制宜,
個案幫扶,
把社區服刑人員幫教措施落在實處,
營造了社區矯正工作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目前該項工作舉措取得了較好的成績,
其轄區內的社區服刑人員無一人重新違法犯罪,
實現了社區矯正刑罰執行積極的社會效果,從而,
對促進了社會的和諧穩定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吳超 榮先金 程度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