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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首推,大同啟動“執行無憂”懸賞保險,專治“老賴”!

長期以來, 執行一直是基層法院普遍難題。 為有力打擊規避執行現象, 21日, 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與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市分公司在全省首推“執行無憂”懸賞保險, 最大限度發揮執行懸賞在破解執行難中的作用。

據悉, “執行無憂”懸賞保險約定, 經申請人提供、被執行人報告和執行法院查找, 被執行人無財產可供執行, 或其財產不足以清償案件全部債務的;被執行人失蹤或下落不明,

且無法查證其財產狀況的, 滿足以上兩種情況的任一種即可構成承保前提。 在保險期間內, 被保險人向法院提出懸賞執行申請並經法院同意, 依照懸賞公告應由被保險人對舉報人承擔的賞金賠付責任, 由保險人依照保險合同約定負責賠償。 申請人自定懸賞比例, 收費為最高懸賞金額的10%, 對於提供財產線索的, 最高懸賞金額不超過10萬元;對於提供被執行人下落線索的, 最高懸賞金額不超過1萬元。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今後, 執行“懸賞保險”將成為法院打擊“老賴”的又一柄利劍。 市人民法院積極探索執行懸賞保險, 用“司法+保險”的創新模式, 為執行攻堅工作探索出一條新路徑。

為實現最高法院周強院長提出的用2到3年的時間解決“執行難”的目標, 加大執行力度, 最大限度地維護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 21日市中級人民法院與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市分公司舉辦“執行無憂”懸賞保險啟動儀式,

雙方共同簽署了《“執行無憂”懸賞保險服務合作協定》, 推出“懸賞執行”新舉措。 這是該險種在我省首次亮相。

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白永旺, 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市分公司總經理陸曉軍現場簽署合作協定。 長期以來, 在執行實踐中, 被執行人常年躲避、規避執行, 並隱匿、轉移財產, 造成法院無法對被執行人及其財產採取強制措施, 不能充分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為有效解決這一難題, “懸賞舉報”被納入法院執行工具箱, 旨在通過懸賞公告, 對隱藏、轉移財產的被執行人, 或者躲避執行的被執行人產生強大的心理壓力, 促使其主動履行債務。“執行無憂”懸賞保險是人民法院為減輕申請執行人經濟負擔,與人保財險聯合推出的一項重要創新舉措。通過借助保險優勢,申請人只需向保險公司支付較少的保險費用,就能調動更大的社會資源參與到自身案件的執行工作,快速實現自身利益的同時也大大降低了訴訟成本。

促使其主動履行債務。“執行無憂”懸賞保險是人民法院為減輕申請執行人經濟負擔,與人保財險聯合推出的一項重要創新舉措。通過借助保險優勢,申請人只需向保險公司支付較少的保險費用,就能調動更大的社會資源參與到自身案件的執行工作,快速實現自身利益的同時也大大降低了訴訟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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