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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談]發文談身後事,瓊瑤不再“瓊瑤”

明年即將邁入80歲的知名作家瓊瑤, 近日給兒子寫了一封公開信, 透露她近來看到一篇名為《預約自己的美好告別》的文章, 有感而發, 聯想到自己的身後事, 叮囑兒子萬一自己到了該離開的時候, 不需要採取各種急救措施, 只要讓她沒痛苦地死去就好。 另外, 她還叮囑她的身後事無須用任何宗教的方式悼念, 火化後採用花葬方式, 不發訃文、不公祭、不開追悼會, 更說不設靈堂, 不要出殯, 一切從簡。 此信獲得許多網友高度稱讚後, 其兒媳稱瓊瑤現在身體狀況很好, 發公開信是為了不讓後輩將來受到指責。

面對中國人牢不可破的生死觀, 瓊瑤公開表達了她的異見。 億萬華語讀者熟悉瓊瑤這個名字, 皆源於她創作的言情小說及電視改編的“瓊瑤劇”。 她筆下的小說, 許多男女主人公所遭遇的悲歡離合, 來自于與家庭父母的矛盾。 在《窗外》這一類作品中, 總有一個給兒女製造麻煩的母親。 不少文學評論家曾認為, 瓊瑤後期創作的小說日趨保守。 但這一次, 瓊瑤的舉動, 與其小說裡描繪的中國家庭的保守價值背道而馳, 可以說既不傳統也不保守, 甚至一點也不中國———她的呼籲讓喜歡她或不喜歡她的讀者, 有機會重新審視中國人的死亡觀念及孝文化本身的局限之處。

應該說, 與瓊瑤小說所呼應的、現實中相對多元的愛情觀、婚戀觀相比,

中國人的死亡觀還相對單一, 那就是好死不如賴活著。 窮盡一些現代醫學手段對病人加以搶救, 乃至死後哀榮、風光大葬, 作為孝道的一部分被認為是理所當然。 在很大程度上, 病人沒有選擇如何死的權利。 這很大程度上源于死亡依然是一個禁忌話題, 死亡教育也尚未成為教育體系中生命教育的一部分。 人們對於死亡依然充滿恐怖想像, 更不清楚彌留時有哪些權利, 死後有哪些選項。 這種意識上的缺乏和權利上的蒙昧狀態, 不僅有礙當事人的尊嚴和選擇權, 也時常給後代造成精神、物質和文化上的壓力。

實際上, 人們討論瓊瑤的公開信, 很容易忽略一點, 那就是臺灣地區社會和醫療體系, 現在已能提供瓊瑤信中希望自己身後得到的某些對待。

換句話說, 瓊瑤的呼籲, 並不是無的放矢或是海市蜃樓, 在臺灣, 她的某些要求是可實現、有操作性的。 早在2000年5月, 臺灣地區就在法律中規定了D N R (即“拒絕心肺復蘇術”)合法。 只要病人或家屬簽署了D N R, 醫院便有義務停止高級生命支持。 而在大陸, 有關D N R的法律尚屬空白, 家庭成員意見不一致而導致D N R糾紛, 最後訴諸法律的也不在少數。

當然, 瓊瑤有關個人身後事的交代, 並不能以她的標準來要求所有人。 尊重生命, 尊重自主權的倫理原則, 要求我們對所有求生意志強悍的生命保持足夠敬意。 但瓊瑤這封“不那麼瓊瑤”的公開信, 其意義在於如何把多樣化的死亡觀念及訴求, 給予法律、制度和醫療上的支援,

讓她談及的這些內容成為可供人們日常選擇的就醫、臨終和死亡選項。 瓊瑤的作品曾經感染和陪伴了億萬讀者, 希望她的晚年呼籲也能促發思考, 並且惠及那些被病痛折磨的老人, 以及被生死觀念束縛的年輕人。  □獸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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