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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動“口”不動“手”亂停拒不出示證件咬傷民警被刑拘

“請你出示有效證件!”民警連續重複了6次, 但亂停車的男子拒不出示, 情緒十分激動, 最後一口咬傷民警食指。 今天, 記者從交警三分局獲悉,

咬傷民警食指的駕駛員何某因涉嫌妨害公務罪, 已被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據民警介紹, 昨日10時22分許, 交警三分局五大隊民警廖嵩巡邏至火車東站龍門山路時, 發現一輛川AW80**棕色小客車違反禁令標誌指示, 在路邊違法停車, 便上前予以糾正。

“請出示有效證件。 ”廖嵩對駕駛員何某說, 但該駕駛員並不出示, 廖嵩一共重複了6次, 何某仍拒不出示, 反而要求廖嵩出示警官證, 廖嵩再次向何某強調, “我是著裝員警, 警號是唯一的, 在你出示有效證件後, 我會給你出示警官證。 ”但何某仍然無動於衷, 情緒十分激動, 趁廖嵩不備, 一口咬傷廖嵩的左手食指, 食指出血受傷。 隨即, 何某被迅速控制, 移送站前公安分局火車東站派出所偵辦處理。 目前, 站前公安分局以涉嫌妨害公務罪, 對犯罪嫌疑人何某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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