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宣判:1月23日, 備受全國關注的“電梯勸煙猝死案”在河南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駐經開區綜合審判庭二審公開宣判, 法院駁回了死者家屬田女士的訴訟請求, 一審中判決楊先生補償田女士1.5萬元的判決結果也被糾正, 一審二審共計1.4萬余元訴訟費由田女士承擔。
案情回顧:
相信大家對前一段時間, 網上報導的鄭州“電梯勸煙猝死案”都有瞭解, 作為醫生的楊君, 深知二手煙的危害, 在電梯內勸一老人“禁煙”, 沒想到被勸者突發心臟病離世。 法院一審:判楊君補償老人家屬1.5萬。 後因家屬繼續上訴, 要求40萬元民事賠償, 說白了, 就是想得到更多的錢。 法院二審最終宣判:勸煙者無責, 不用賠錢!
1月23日, 鄭州市中級法院判決撤銷原判, 駁回老人家屬的訴訟請求。 這次法官終於做出了公正的判決, 必須點贊!
圖為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新聞發佈會現場
我要說:
在電梯這樣公共場所吸煙本身就是不對的, 如果再對一個勇於站出來主張正義的人判決需要賠償, 那麼人們在面對諸多不良社會現象時, 誰還敢直言不諱?挺身而出?見義勇為?
事實上, 類似勸阻他人吸煙的仗義執言現象非常多。 如勸阻他人插隊、勸阻他人闖紅燈,
結尾
毋庸置疑, “正直的人不應該受傷害”, 這是普通老百姓最為樸素的公平正義觀。 這次的判決, 體現了司法在面對複雜糾紛和各種壓力時的擔當和定力, 而非沒有立場, 態度不明, 一味地“和稀泥”, 讓人們更有底氣、挺直腰杆地向不良現象說“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