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2018年,農民要不想在土地上有“損失”,這幾件事,千萬不能再做

對於咱們農民來說, 在農村最重要的無非也就是房子和土地, 尤其是今年土地確權全面完成之後, 咱們農民對農村土地的權益將比以前更有保障。

但是權益加深的同時, 我們的責任也變得更加重大, 今後我們在農村土地上有很多事情不能再做, 否則很容易白白丟失大筆金錢甚至失去土地權益。

一、不給土地確權

很多農民由於常年在外地打工, 且自己家的土地也大都是以承包出去為主, 所以這兩年在涉及到農村土地確權的問題上, 很多農民都覺得不重要, 甚至放棄了土地確權。 這樣的農民, 今後在農村土地上將比別人缺少很多合法的權益, 時間越長越能看出差距, 早晚會為自己的損失後悔的!

二、長期浪費土地

不論是宅基地也好還是耕地也好, 凡是沒有長期使用, 而是造成了閒置浪費現象的, 農民都會根據實際的情況受到程度不一的處罰, 較嚴重的將會考慮收回宅基地。

三、破壞土地

不考慮耕地的用途, 隨意使用土地, 對土地造成了嚴重損壞的農民, 將受到相關部門的懲罰, 情節嚴重者將收回土地且罰款。

四、流轉土地

農民看到眼前利益, 覺得種地不賺錢將自己家土地全部按年限流轉出去了的, 今後肯定將後悔, 因為農村土地在未來的升值空間是非常大的, 所以農民一定要謹慎考慮。

五、放棄土地承包權

農民有機會可以向村上申請土地, 但是卻沒有申請的, 今後農業戶口取消之後, 農村土地的價值立見高下, 這些人也馬上就會意識到自己已經失去一大筆財產!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