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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海洋與漁業廳副廳長高慶營督導檢查水上交通和漁業船舶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為貫徹落實省委李希書記就我省歲末年初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 根據省安全生產委員會全體成員單位會議和全省安全生產工作電視電話會議部署, 以及林少春常務副省長主持召開的商船、漁船、采砂船安全問題專題研究會議部署要求, 進一步加強水上交通和漁業船舶安全管理, 1月22~24日, 由高慶營副廳長率領的工作組在汕尾、惠州、深圳、東莞四市開展水上交通和漁業船舶安全專項整治督導工作。 有關市領導及其相關部門負責同志陪同參加了督導檢查。

高慶營副廳長要求, 各地政府及其相關部門要深入貫徹落實十九大精神,

樹立安全發展理念, 弘揚生命至上, 安全第一的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李希書記指示精神, 針對水上交通安全存在的突出問題, 按照“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 提高認識, 統一思想, 加強組織, 分工配合, 齊抓共管, 以最嚴的標準、最嚴的措施、最嚴的要求抓好水上交通和漁業船舶安全管理工作, 督促企業(船東船主)落實主體責任, 突抓重點船舶、重點水域、公共設備設施隱患排查整治, 從嚴從實從細落實各項措施, 消除各類事故隱患, 堅決防範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 確保春節期間我省水上交通和漁業船舶安全形勢穩定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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