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逢一年轉業季, 又到計畫、自主、轉文糾結時。 至於糾結什麼, 局中人和過來人都心知肚明。 各種安置方式的優劣利弊之前也給大家分析過,
也就是說, 無論將來法定退休年齡是多大, 都和退役金無關, 不會出現像公務員退休後的退休金比在職時的工資低那樣的情況。 國轉聯〔2016〕6號《關於加強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第二條第一款明確, “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退役金按照國家政策繼續發放。
二是退役金免征個人所得稅按照個人所得稅的徵收辦法, 公民工資薪金所得應當徵收個人所得稅, 目前的起征點是3500.00。 而對於自主人而言, 這筆每個月300.00左右的稅務是免支出的。 中發[2001]3號文件第四十條規定,
現役的漲工資, 退休未移交地方的也跟著漲, 未移交的漲了, 移交地方安置的軍隊退休幹部肯定也得漲。 中發[2001]3號文件第四十條規定, “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的退役金, 根據移交地方安置的軍隊退休幹部退休生活費調整的情況相應調整增加”。
四是退役金有定期增資每年1月份對歷年自主擇業軍轉幹部退役金年增資部分進行增發, 具體為個人職級對應的金額[正連(十二級):60元;副營(十一級):75元;正營(十級):85元;副團(九級):105元;正團(八級):125元;副師(七級):150元;正師(六級):165元;五級:200元;四級:220元], 乘以個人計發比例。 如:副團級個人計發比例85%的定期增資為105×85%=89.25元。
養老保險累計繳滿15年, 並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可以再領取一份養老金, 北京西城已有辦理的先例。 國轉聯〔2016〕6號《關於加強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第二條第一款明確, “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涉及社會保障待遇的, 按照社會保障政策規定執行”。
無論是新自還是老自, 無論是“差錢兒”還是“不差錢”, 明明白白你的“薪”總歸沒錯。 退役金還有哪些小編都沒發覺的隱性福利?誠摯歡迎各位前輩通過留言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