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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O》重磅!ASCO惡性胸膜間皮瘤的診療指南

惡性胸膜間皮瘤(MPM)是一種罕見疾病, 發病率逐年上升, 但預後很差。 1月18日在JCO線上發佈了《惡性胸膜間皮瘤ASCO臨床實踐指南》, 腫瘤資訊對該指南進行編譯, 希望對您有所借鑒。

背景

在美國每年約有三千新確診的MPM患者, 這些患者的中位生存期只有月1年。 由於MPM是一種非常罕見的疾病, 目前幾乎沒有大型的隨機臨床試驗, 對整個疾病的診療也缺乏規範的指導意見。 少數病人在確診後接受手術治療, 但主要的治療方法還是全身化療。 本研究擬為執業醫師及其他相關人員提供MPM瘤患者的診斷、分期、化療、手術、放射治療及綜合治療等方面給予指導意見。

方法

ASCO召集了醫學腫瘤學、胸外科、放射腫瘤學、肺癌、病理學和影像學的專家小組對1990年至2017年出版的文獻進行檢索, 包括系統評價, 薈萃分析, 隨機對照試驗以及前瞻性和回顧性觀察性研究。 評價指標包括生存, 無病或無復發生存和生活品質。 最終確定了222篇相關研究的文獻, 為本指南的編制提供理論和證據基礎。 專家小組成員基於現有的證據和專家共識來制定指南建議。

本臨床實踐指南主要解決了五個主要的臨床問題:

① 如何確診MPM?

② 在開始進行治療之前, 應當進行哪些初步評估?

③ MPM患者恰當的一、二線化療方案是什麼?

④ 手術在MPM患者的整個治療過程中的作用是什麼?

⑤ 對於MPM患者,

何時應推進使用放射治療?

主要指導建議如下:

一、診斷

建議1.1:當患者出現胸腔積液症狀時, 臨床醫生應進行胸腔穿刺術, 並將胸腔積液的細胞學檢查結果作為可能的胸膜間皮瘤初步評估(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中等;推薦強度:強)。

建議1.2:對於計畫接受抗腫瘤治療的患者, 強烈建議首先進行胸腔鏡活檢。 因為活檢可以:(a)更準確的分期; (b)可以進行組織學確診; (c)能夠更準確地測定間皮瘤(上皮細胞, 肉瘤樣細胞或混合型)的病理亞型;和(d)活檢組織可用於研究(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高;推薦強度:強)。

建議1.2.1:在進行胸腔鏡活組織檢查時, 建議儘量保證最少的切口數目(小於等於2個), 理想情況下切口應放置在隨後明確切除的區域,

以避免腫瘤植入胸壁(建議類型:以證據為基礎;證據品質:高;推薦強度:強)。

建議1.3:在計畫接受治療的可疑間皮瘤患者中, 如果無法進行胸腔鏡手術, 應該進行胸膜活檢, 鼓勵盡可能小的切口(一般推薦為6釐米或更小)(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中等;推薦力度:中等)。

建議1.4:對於無條件進行胸腔鏡活檢或胸膜活檢的患者, 對於無胸腔積液的患者, 臨床醫師應進行細針穿刺活檢。 (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中等;推薦強度:強)。

建議2.0:胸腔積液的細胞學評估可以作為間皮瘤的初步篩查試驗, 但敏感度不夠。 當需要明確的組織學診斷時, 必須通過胸腔鏡或CT引導的活組織檢查以明確診斷(推薦類型:證據為基礎;證據品質:中級;推薦強度:強)。

建議3.0:免疫組織化學檢查應作為組織學檢查的補充, 使用預期選定的惡性胸膜間皮瘤陽性標記物(如calretinin, 角蛋白5/6和核WT1)以及間預期選定的陰性的標記(如CEA, EPCAM, Claudin 4, TTF-1)。 這些標誌物應在鑒別診斷中可作為其他標誌物的補充(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中等;推薦強度:強)。

建議4.1:間皮瘤報告應明確是上皮型, 肉瘤樣或者混合型, 因為這些亞型具有明確的預後意義(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高;推薦強度:強)。

建議4.2:在具有足夠組織的手術、胸腔鏡或胸膜活檢中, 可進行間皮瘤上皮與肉瘤樣組分的進一步分型和定量(推薦類型:非正式共識;推薦強度:中等)。

建議5.0:基於非腫瘤組織的生物標記物, 不具有預測預後或監測腫瘤反應的敏感性和特異性,

因此不建議使用(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中級;推薦強度:中等)。

建議6.0:雖然胸膜間皮瘤的腫瘤基因組測序目前已經完成, 可能在不久的將來會應用於臨床, 但目前尚不推薦(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中級;推薦強度:中等)。

二、分期

建議1.1:推薦使用胸部CT掃描和和上腹部靜脈造影做為判斷間皮瘤患者初始分期的檢查(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中等;推薦強度:強)。

建議1.2:FDG PET / CT通常可以作為判斷間皮瘤患者初始分期的檢查。 但對於不考慮進行根治性手術治療的患者不予推薦(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中級;推薦強度:強)。

建議1.3:如果在胸部和上腹CT或PET / CT上觀察到異常, 提示腹部轉移性疾病, 則應考慮靜脈或口服造影劑情況下, 進行更精細的腹部(+/-骨盆)CT掃描(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中等;推薦強度:強)。

建議1.4:MRI(最好配合靜脈造影)檢查可以進一步評估腫瘤侵入膈肌,胸壁,縱隔和其他區域(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中等;推薦強度:中等)。

建議1.5:對於考慮進行外科腫瘤細胞減滅術的患者,如果存在縱隔淋巴結,應考慮使用縱隔鏡和/或支氣管內超聲(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中等;推薦力度:強)。

建議1.6:如果在初次PET / CT或胸部CT掃描中檢測到對側胸膜異常,可採用對側胸腔鏡檢查以排除對側疾病(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中等;推薦強度:中等) 。

建議1.7:對於影像學上腹腔記憶體在可疑疾病且無其他手術禁忌證的患者,強烈建議進行腹腔鏡檢查(推薦類型:以證據為基礎;證據品質:中等;推薦強度:強) 。

建議2.1:目前的AJCC / UICC分期系統仍然難以應用於包含T分期和 N分期兩個部分的臨床分期,因此在預測預後方面可能並不精准。醫生應該認識到,對於臨床I / II期的患者,手術中很可能會出現升期現象(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高;推薦強度:強)。

建議3.1:間皮瘤測量的最佳方法,是需要有經驗的放射科醫師,根據修訂的RECIST標準,在CT顯像上進行測量。需要計算最多六個測量位點的總和,垂直於胸壁或縱隔測量至少1釐米的厚度,在三個CT斷面的每一個上不超過兩個位置,軸向間隔至少1釐米(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中級;推薦強度:強)。

建議3.2:通過CT掃描評估腫瘤體積可以增強臨床分期的判斷和提供預後資訊,但仍是觀察性研究,因此不推薦(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中等;推薦強度:強)。

建議3.3:建議根據RECIST標準,通過多次連續CT掃描確定腫瘤反應分類(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中等;推薦強度:強)。

三、化療

建議1.1:推薦間皮瘤患者使用化療,因為化療可以改善生存和生活品質(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中等;推薦強度:強)。

建議1.2:對於無症狀的上皮組織和最小胸膜疾病的非手術首選患者,選擇化療前,可進行密切觀察(推薦類型:專家共識;推薦強度:中等)。

建議1.3:PS評分為2的患者可單獨提供單藥化療或姑息治療。 PS≥3的患者應接受姑息治療(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低;推薦力度:中等)。

建議2.1:對於間皮瘤患者推薦的一線化療方案是培美曲塞聯合鉑類。同時,也應該給患者提供參加臨床試驗的選擇(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高;推薦強度:強)

建議3.1:將貝伐單抗加入培美曲塞可改善部分患者的存活率,因此可用于無貝伐單抗禁忌症的患者。隨機臨床試驗顯示貝伐單抗與順鉑/培美曲塞聯用具有獲益;而貝伐單抗與卡鉑/培美曲塞聯用的資料尚不足以提供明確推薦(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高;推薦強度:中等)

建議3.2:貝伐珠單抗不推薦用於PS2患者、嚴重心血管合併症患者以及不可控高血壓患者、年齡>75歲、有出血/凝血風險或其他禁忌症的患者(推薦類型:

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中級;推薦強度:中等)。

建議4.0:在不能耐受順鉑的患者中,可以使用卡鉑作為順鉑的替代(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中等;推薦強度:強)。

建議5.1:以培美曲塞為基礎的二線治療,可用于培美曲塞一線化療疾病控制時間持續6個月以上的胸膜間皮瘤患者(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低;推薦強度: 中等)。

建議5.2:鑒於二線化療在間皮瘤患者中的活性非常有限,建議患者參與臨床試驗(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中等;推薦強度:強)。

建議5.3:對於不能進行臨床試驗的患者,長春瑞濱可作為二線治療推薦(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低;推薦力度:中等)。

建議6.1:無症狀的上皮間皮瘤患者和非手術候選的低腫瘤負荷患者,可在開始全身治療前進行觀察(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低;推薦強度:中等)。

建議6.2:一線培美曲塞化療應進行4至6個週期。對於疾病穩定或有反應的患者,推薦在此時中斷化療(建議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低;推薦力度:中等)。

建議6.3:沒有足夠的證據支持在間皮瘤患者中使用培美曲塞進行維持治療,因此不建議(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低;推薦強度:強)。

四、手術治療

建議1.1:對於選擇早期疾病的患者,強烈建議進行腫瘤細胞減滅術手術(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中等;強度推薦:強)。

建議1.2:作為單一治療方法,細胞減滅術通常是不夠的;應進行額外的抗腫瘤治療(化療和/或放射治療)。治療建議應由多學科(包括胸科醫生,肺科醫師,放射醫師)一起討論決定(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中等;推薦強度:強)。

建議1.3:跨橫膈疾病、多灶性胸壁浸潤或經組織學證實的對側縱隔或鎖骨上淋巴結受累的患者,應先行新輔助治療,然後再考慮細胞減滅術。對側(N3)或鎖骨上(N3)疾病應該是手術的禁忌症(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中等;推薦強度:強)。

建議2.1:組織學確診為肉瘤樣間皮瘤的患者不應該提供細胞減滅手術(推薦類型:以證據為基礎;證據品質:中等;推薦強度:強)。

建議2.2:患有同側組織學證實的縱隔淋巴結受累的患者只能在新輔助化療或輔助化療的情況下進行細胞減滅術。這些患者最好的選擇是參加臨床試驗。 (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中等;推薦強度:強)。

建議3.0:最大的外科細胞減滅手術涉及胸膜外全肺切除術(EPP)或肺保留選擇(胸膜切除術/剝脫術[P / D],擴大的P / D)。 當進行最大的細胞減滅術時,為減少手術和長期風險,肺保留選擇應該是首選。 EPP可以在高度選擇的患者中進行,或在技術卓越的醫院進行(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中等;推薦強度:強)。

建議4.1.1:只有符合特定術前心肺功能標準,沒有胸腔外疾病證據,並且能夠接受多種治療方法(輔助或新輔助治療)的患者,才應該考慮最大的細胞減滅術(肺保留或非肺保留) )(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中等;推薦強度:強)。

建議4.1.2:對於胸腔積液患者,PS2或更高患者,或由於疾病範圍或合併症狀而無法進行最大化的細胞減滅術的患者,考慮姑息性治療方法如隧道式永久性導管置入術或部分切除的胸腔鏡檢查和/或胸膜固定術。在後一種情況下,應在手術過程中進行額外的活檢以確認病理診斷。如果患者正在接受研究治療的評估,應獲取用於分子和/或免疫分析的材料(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中等;推薦強度:強)。

建議4.2:對於有症狀的心包積液患者,可以進行經皮導管引流或心包窗(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高;推薦強度:強)。

建議5.1:由於外科手術細胞減滅術預計不會達到R0切除,因此強烈建議應該使用化療和/或放療的聯合治療(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中級;推薦強度:強)。

建議5.2:可以在聯合治療的前提下或術後給予化療(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低;推薦力度:中等)。

建議5.3:輔助放療可能與局部復發的風險降低有關,可用於細胞減滅術後。放射治療是複雜的,建議應在有經驗的中心進行(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中等;推薦強度:中等)。

建議5.4:在多學科治療的情況下,可以在術前或術後給予4-6週期的培美曲塞/鉑類化療(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中等;強度推薦:中等)。

建議6.0:腔內治療(化學療法或光動力療法)可以在經驗豐富的中心進行,最好是在臨床試驗的情況下,因為這種治療在改善結果方面的作用是不確定的(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低;推薦力度:弱)。

建議7.1:由於存在腫瘤植入胸壁的風險,因此不建議對細胞減滅術患者進行安置隧道胸膜導管(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中級;推薦強度:強)。

建議7.2:對於不能進行減瘤術的患者,可以提供帶通路的胸膜導管或胸膜固定術(通過胸管或胸腔鏡進行),並在執行時儘量保證切口的個數和尺寸最小。應尋求包括外科的多學科治療,以優化胸腔積液的治療並考慮研究性腔內治療(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中級;推薦強度:強)。

五、放射治療

建議1.1:一般不應提供預防性的放射治療,以防止病灶復發(建議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高;推薦強度:中等)。

建議1.2:建議對切除了幹細胞、組織病理學陽性的患者提供輔助放療(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中;推薦強度:中等)。

建議2.1:放療應作為緩解症狀性疾病的有效治療方式(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中等;推薦強度:強)。

建議2.2:建議在間皮瘤患者中應用放射標準治療方案治療間皮瘤(8Gy3分數,4 Gy3five分數或3 Gy310分數)(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中等;推薦強度:強)。

建議4.2:胸腔新輔助放射治療可提供給進行非肺保護性減瘤手術的患者。但毒性仍不確定,僅在臨床試驗的情況下,在經驗豐富的中心進行(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中等;推薦強度:中等)。

建議5.1:胸腔內輔助調強放射治療可以提供給進行肺保留細胞減滅術(P / D或EPD)的患者,但毒性仍不確定,最好在臨床試驗的情況下,在經驗豐富的中心進行(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中等;推薦強度:中等)。

建議5.2:由於潛在的嚴重肺部毒性,新輔助放療不建議對肺保留減瘤術的患者實施(推薦類型:非正式共識;推薦強度:強)。

建議6.1:對於姑息性放療,電子,二維,三維和調強放療可能被認為是適當的技術,取決於治療目標和器官位置(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中等;推薦強度:強)。

建議6.2:對於輔助或新輔助半胸部放射治療,可以提供3D或調強放射治療。在豐富治療經驗的中心可以考慮質子治療,最好是在臨床試驗的情況下(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中等;推薦強度:強)。

建議7.0:建議標準劑量測定指南用作輻射毒性確定的預測指標(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中等;推薦強度:強)。

更多的資訊,請登錄www.asco.org/thoraciccancer-guidelines 和www.asco.org/guidelineswiki網站查詢。

參考文獻

J Clin Oncol. 2018 Jan 18:JCO2017766394. doi: 10.1200/JCO.2017.76.6394.

責任編輯:腫瘤資訊-斐斐版權聲明版權屬腫瘤資訊所有。歡迎個人轉發分享,其他任何媒體、網站如需轉載或引用本網版權所有內容,須獲得授權,且在醒目位置處注明“轉自:良醫匯-腫瘤醫生APP”。

進行更精細的腹部(+/-骨盆)CT掃描(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中等;推薦強度:強)。

建議1.4:MRI(最好配合靜脈造影)檢查可以進一步評估腫瘤侵入膈肌,胸壁,縱隔和其他區域(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中等;推薦強度:中等)。

建議1.5:對於考慮進行外科腫瘤細胞減滅術的患者,如果存在縱隔淋巴結,應考慮使用縱隔鏡和/或支氣管內超聲(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中等;推薦力度:強)。

建議1.6:如果在初次PET / CT或胸部CT掃描中檢測到對側胸膜異常,可採用對側胸腔鏡檢查以排除對側疾病(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中等;推薦強度:中等) 。

建議1.7:對於影像學上腹腔記憶體在可疑疾病且無其他手術禁忌證的患者,強烈建議進行腹腔鏡檢查(推薦類型:以證據為基礎;證據品質:中等;推薦強度:強) 。

建議2.1:目前的AJCC / UICC分期系統仍然難以應用於包含T分期和 N分期兩個部分的臨床分期,因此在預測預後方面可能並不精准。醫生應該認識到,對於臨床I / II期的患者,手術中很可能會出現升期現象(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高;推薦強度:強)。

建議3.1:間皮瘤測量的最佳方法,是需要有經驗的放射科醫師,根據修訂的RECIST標準,在CT顯像上進行測量。需要計算最多六個測量位點的總和,垂直於胸壁或縱隔測量至少1釐米的厚度,在三個CT斷面的每一個上不超過兩個位置,軸向間隔至少1釐米(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中級;推薦強度:強)。

建議3.2:通過CT掃描評估腫瘤體積可以增強臨床分期的判斷和提供預後資訊,但仍是觀察性研究,因此不推薦(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中等;推薦強度:強)。

建議3.3:建議根據RECIST標準,通過多次連續CT掃描確定腫瘤反應分類(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中等;推薦強度:強)。

三、化療

建議1.1:推薦間皮瘤患者使用化療,因為化療可以改善生存和生活品質(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中等;推薦強度:強)。

建議1.2:對於無症狀的上皮組織和最小胸膜疾病的非手術首選患者,選擇化療前,可進行密切觀察(推薦類型:專家共識;推薦強度:中等)。

建議1.3:PS評分為2的患者可單獨提供單藥化療或姑息治療。 PS≥3的患者應接受姑息治療(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低;推薦力度:中等)。

建議2.1:對於間皮瘤患者推薦的一線化療方案是培美曲塞聯合鉑類。同時,也應該給患者提供參加臨床試驗的選擇(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高;推薦強度:強)

建議3.1:將貝伐單抗加入培美曲塞可改善部分患者的存活率,因此可用于無貝伐單抗禁忌症的患者。隨機臨床試驗顯示貝伐單抗與順鉑/培美曲塞聯用具有獲益;而貝伐單抗與卡鉑/培美曲塞聯用的資料尚不足以提供明確推薦(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高;推薦強度:中等)

建議3.2:貝伐珠單抗不推薦用於PS2患者、嚴重心血管合併症患者以及不可控高血壓患者、年齡>75歲、有出血/凝血風險或其他禁忌症的患者(推薦類型:

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中級;推薦強度:中等)。

建議4.0:在不能耐受順鉑的患者中,可以使用卡鉑作為順鉑的替代(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中等;推薦強度:強)。

建議5.1:以培美曲塞為基礎的二線治療,可用于培美曲塞一線化療疾病控制時間持續6個月以上的胸膜間皮瘤患者(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低;推薦強度: 中等)。

建議5.2:鑒於二線化療在間皮瘤患者中的活性非常有限,建議患者參與臨床試驗(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中等;推薦強度:強)。

建議5.3:對於不能進行臨床試驗的患者,長春瑞濱可作為二線治療推薦(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低;推薦力度:中等)。

建議6.1:無症狀的上皮間皮瘤患者和非手術候選的低腫瘤負荷患者,可在開始全身治療前進行觀察(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低;推薦強度:中等)。

建議6.2:一線培美曲塞化療應進行4至6個週期。對於疾病穩定或有反應的患者,推薦在此時中斷化療(建議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低;推薦力度:中等)。

建議6.3:沒有足夠的證據支持在間皮瘤患者中使用培美曲塞進行維持治療,因此不建議(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低;推薦強度:強)。

四、手術治療

建議1.1:對於選擇早期疾病的患者,強烈建議進行腫瘤細胞減滅術手術(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中等;強度推薦:強)。

建議1.2:作為單一治療方法,細胞減滅術通常是不夠的;應進行額外的抗腫瘤治療(化療和/或放射治療)。治療建議應由多學科(包括胸科醫生,肺科醫師,放射醫師)一起討論決定(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中等;推薦強度:強)。

建議1.3:跨橫膈疾病、多灶性胸壁浸潤或經組織學證實的對側縱隔或鎖骨上淋巴結受累的患者,應先行新輔助治療,然後再考慮細胞減滅術。對側(N3)或鎖骨上(N3)疾病應該是手術的禁忌症(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中等;推薦強度:強)。

建議2.1:組織學確診為肉瘤樣間皮瘤的患者不應該提供細胞減滅手術(推薦類型:以證據為基礎;證據品質:中等;推薦強度:強)。

建議2.2:患有同側組織學證實的縱隔淋巴結受累的患者只能在新輔助化療或輔助化療的情況下進行細胞減滅術。這些患者最好的選擇是參加臨床試驗。 (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中等;推薦強度:強)。

建議3.0:最大的外科細胞減滅手術涉及胸膜外全肺切除術(EPP)或肺保留選擇(胸膜切除術/剝脫術[P / D],擴大的P / D)。 當進行最大的細胞減滅術時,為減少手術和長期風險,肺保留選擇應該是首選。 EPP可以在高度選擇的患者中進行,或在技術卓越的醫院進行(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中等;推薦強度:強)。

建議4.1.1:只有符合特定術前心肺功能標準,沒有胸腔外疾病證據,並且能夠接受多種治療方法(輔助或新輔助治療)的患者,才應該考慮最大的細胞減滅術(肺保留或非肺保留) )(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中等;推薦強度:強)。

建議4.1.2:對於胸腔積液患者,PS2或更高患者,或由於疾病範圍或合併症狀而無法進行最大化的細胞減滅術的患者,考慮姑息性治療方法如隧道式永久性導管置入術或部分切除的胸腔鏡檢查和/或胸膜固定術。在後一種情況下,應在手術過程中進行額外的活檢以確認病理診斷。如果患者正在接受研究治療的評估,應獲取用於分子和/或免疫分析的材料(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中等;推薦強度:強)。

建議4.2:對於有症狀的心包積液患者,可以進行經皮導管引流或心包窗(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高;推薦強度:強)。

建議5.1:由於外科手術細胞減滅術預計不會達到R0切除,因此強烈建議應該使用化療和/或放療的聯合治療(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中級;推薦強度:強)。

建議5.2:可以在聯合治療的前提下或術後給予化療(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低;推薦力度:中等)。

建議5.3:輔助放療可能與局部復發的風險降低有關,可用於細胞減滅術後。放射治療是複雜的,建議應在有經驗的中心進行(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中等;推薦強度:中等)。

建議5.4:在多學科治療的情況下,可以在術前或術後給予4-6週期的培美曲塞/鉑類化療(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中等;強度推薦:中等)。

建議6.0:腔內治療(化學療法或光動力療法)可以在經驗豐富的中心進行,最好是在臨床試驗的情況下,因為這種治療在改善結果方面的作用是不確定的(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低;推薦力度:弱)。

建議7.1:由於存在腫瘤植入胸壁的風險,因此不建議對細胞減滅術患者進行安置隧道胸膜導管(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中級;推薦強度:強)。

建議7.2:對於不能進行減瘤術的患者,可以提供帶通路的胸膜導管或胸膜固定術(通過胸管或胸腔鏡進行),並在執行時儘量保證切口的個數和尺寸最小。應尋求包括外科的多學科治療,以優化胸腔積液的治療並考慮研究性腔內治療(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中級;推薦強度:強)。

五、放射治療

建議1.1:一般不應提供預防性的放射治療,以防止病灶復發(建議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高;推薦強度:中等)。

建議1.2:建議對切除了幹細胞、組織病理學陽性的患者提供輔助放療(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中;推薦強度:中等)。

建議2.1:放療應作為緩解症狀性疾病的有效治療方式(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中等;推薦強度:強)。

建議2.2:建議在間皮瘤患者中應用放射標準治療方案治療間皮瘤(8Gy3分數,4 Gy3five分數或3 Gy310分數)(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中等;推薦強度:強)。

建議4.2:胸腔新輔助放射治療可提供給進行非肺保護性減瘤手術的患者。但毒性仍不確定,僅在臨床試驗的情況下,在經驗豐富的中心進行(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中等;推薦強度:中等)。

建議5.1:胸腔內輔助調強放射治療可以提供給進行肺保留細胞減滅術(P / D或EPD)的患者,但毒性仍不確定,最好在臨床試驗的情況下,在經驗豐富的中心進行(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中等;推薦強度:中等)。

建議5.2:由於潛在的嚴重肺部毒性,新輔助放療不建議對肺保留減瘤術的患者實施(推薦類型:非正式共識;推薦強度:強)。

建議6.1:對於姑息性放療,電子,二維,三維和調強放療可能被認為是適當的技術,取決於治療目標和器官位置(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中等;推薦強度:強)。

建議6.2:對於輔助或新輔助半胸部放射治療,可以提供3D或調強放射治療。在豐富治療經驗的中心可以考慮質子治療,最好是在臨床試驗的情況下(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中等;推薦強度:強)。

建議7.0:建議標準劑量測定指南用作輻射毒性確定的預測指標(推薦類型:基於證據;證據品質:中等;推薦強度:強)。

更多的資訊,請登錄www.asco.org/thoraciccancer-guidelines 和www.asco.org/guidelineswiki網站查詢。

參考文獻

J Clin Oncol. 2018 Jan 18:JCO2017766394. doi: 10.1200/JCO.2017.76.6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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