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TA一起睡, 重返20歲”, 連日來, 主打“床位共用”的小程式“同住酒店拼房”, 因其提供的“同性拼房”“異性拼房”模式, 以及暗示性宣傳語, 引發爭議。
“和TA一起睡, 重返20歲”, 字裡行間充斥著濃濃的荷爾蒙味道, 這種暗示性、傾向性極強的宣傳語, 的確很容易令人想入非非。 而公開鼓勵“異性拼房”, 已經不再是簡單的性暗示了, 這是大張旗鼓的“明示”, 甚至讓人產生錯覺, “同住酒店拼房”並不是一個單純的拼房平臺, 這無疑是可怕的。
趨利是商家的天性, 積極創意行銷無可厚非。 或許, 在“同住酒店拼房”看來, 推送點帶“刺激”的內容是自己開動腦筋的創新之舉,
“同住酒店拼房”這個手法, 走的同樣是拿惡俗當創意的老路子, 將賺錢當成唯一的價值追求。 更為關鍵的是, 當“同住酒店拼房”平臺與違法的活動勾連在一起, 淪為犯罪的幫兇, 不僅隱蔽性更強, 打擊起來也會更難。
行銷需要創意, 但不能挑戰法律和道德的底線。 “同住酒店拼房”平臺的廣告, 喪失了最基本的公共底線, 不僅有違公序良俗,